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1:16:08 499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2、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3、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4、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5、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2、在各类财产保险中,依据保险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将保险合同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3、按照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4、根据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价值对比关系,保险合同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5、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6、按照保险合同当事人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民法典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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