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什么由双方协议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既可以是货币,也可能是财物。审判实践中,以共同财产中的货币偿还债务或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同数量的财物偿还债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与案外人通常不会产生异议;而用共同财产中的财物折抵债务(货币或者其他财物),当事人与债权人往往会发生争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权人只要求偿还本金的债务,当事人与债权人容易达成一致意见;而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不合法,且债权人既要求偿还本金,还要求偿付利息、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债务,当事人与债权人难免会出现矛盾分歧。然而,由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所以,债权人不是诉讼主体。为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剩余部分再行分割外,对清偿共同债务的方式,应当征求案外债权人的意见。当事人与债权人的意见一致的,应当即时履行完毕,并在法律文书的叙述事实部分予以说明,主文部分可不涉及;意见相悖时,法院可以进行诉讼外调解,以促使其自行和解。如果仍达不成和解协议,债权人以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则应当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先行解决债务纠纷。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标准:
1、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89人看过
-
一方赌债是不是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吗
43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吗,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偿还
441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双方还能否共同继承?
24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是否有夫妻共同债务赔偿
239人看过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什么由双方协议清偿
161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如果离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债务是否应该双方共同承担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6离婚时结婚后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功,人民法院将作出判决。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共同的意思,以及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
-
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情况下离婚后还需要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1、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
-
如果夫妻婚内共同债务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2婚内债务离婚后一般是要共同承担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需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债务一方提供偿还能力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