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的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应当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悔婚女方可以退还彩礼钱吗
男方悔婚女方是否要退回彩礼钱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钱需要返还;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且彩礼钱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该彩礼钱是不需要返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女方不退彩礼怎么办?
女方是否需要退彩礼需要视情况而定,满足条件还不退彩礼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返还彩礼的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给彩礼女方是否要回礼
245人看过
-
收完彩礼女方回多少
149人看过
-
彩礼礼俗:女方是否需要回礼给男方?
336人看过
-
女方收了彩礼却跟别人同居起诉可以拿回彩礼吗
220人看过
-
奶奶接收孙女彩礼双方分手男方要求退回彩礼
340人看过
-
女方不退彩礼犯法吗女方要给彩礼吗
226人看过
彩礼如何认定: (一)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二)若在结婚登记前... 更多>
-
彩礼钱怎样要回女方要回彩礼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7关于双方时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是有法可依的,该问题可以根据双方时间的长短或者造成的后果进行判断。根据《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
-
女方要彩礼男方不回礼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
-
离婚彩礼纠纷女方收回彩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不满2周岁的小孩,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为原则。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
-
结婚了女方给了彩礼十万男方能要回彩礼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分手了女方不退彩礼能起诉要回彩礼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3是的。如果订婚后给女方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分手,女方应予返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女方返还。法院发现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的,判决返还。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