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1:01:54 305 人看过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发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能中止履行期间什么时候继续履行

合同先履行一方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中止履行:

1、另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经营状况严重的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者逃避债务;

3、丧失了商业信誉;

4、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没有中止履行的确切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中的抗辩权都有哪几种类型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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