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工程设计院物业单位所有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08:31 145 人看过

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占用公摊面积做车位是否合法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费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可以使用社区广告收入抵扣物业费吗

社区广告收益是否可以抵扣物业费,应看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大会的决定。社区广告收益作为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故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作出具体的处分。所以,社区广告收益能否抵扣物业费,怎样抵扣物业费等应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但在实践中,基于业主人数,收益大小等种种原因,社区广告收益往往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用来提升小区服务质量,而不会用来抵扣物业费。

三、小区车位产权归属的规定有什么呢

露天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

人防工程车位,这种车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一般来讲就是属于人防工程,关于产权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说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谁
    一、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1、公共区域广告收益,例如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公共配套,活动场地、会所、游泳
    2023-03-15
    390人看过
  • 单位以职工名义购房产权归谁所有
    归产权人所有。法院在进行房屋产权确认时,房产证被视为最重要的依据。有些单位或个人出于逃债或减缴契税等目的,以亲属或员工的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如果双方没有形成书面协议,日后一旦产生纠纷,真正的产权人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双方存在协议,如房产登记和房产证书无法撤销,真正的房屋产权人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不过,有的律师则认为,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只需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对房屋取得过程无需也无义务进行审查,法院在进行房屋确权时,只以房管部门所登记的房产证作为确权的依据,在房管部门登记符合法律规定、房产证无法撤销的情况下,忽视了房产取得的过程,仍以房产证为准进行确权,这等于是放弃了民事审判的权利。目前,不少法律界人士对这个问题存有争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
    2023-06-13
    351人看过
  •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
    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谁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274条所称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274条所称属于“公用设施”。按照《民法典》第274条规定,这些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都属于业主共有。此外,共有部分还包括物业服务用房、外墙面、楼顶平台、大堂、楼梯、过道等,但楼顶平台根据规划文件规定专属于单位业主的除外。在物业服务领域,当前还普遍地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之后,负责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要不要承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
    2023-04-19
    157人看过
  • 小区会所使用权应归谁
    一般情况下,小区配套的会所不作为公摊面积由业主来负担,所以一般是作为独立的产权进行登记的,也就是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而上述业主俱乐部既然能办下产权,就说明相关部门在权属的问题上已经很明确,房产证写谁就归谁。对于业主反对会所变更用途,小区在建设规划之初,如果对会所的性质有明确规定的,且楼盘在销售广告宣传时,突出是为业主服务的功能,在购房合同里也对服务性质有明确规定的,虽然产权归开发商,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擅自更改用途,也属于违约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
    2023-06-13
    266人看过
  • 小区物业可发出租人防车位吗
    如果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无权售卖;如果包含业主公摊面积在内的,则属于公共用地,开发商无权出售、出租;如果是开放的停车场,则可以出售或出租。一、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有: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实行经营者定价的有: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要提供的特约服务,政府物价部门也无统一收费标准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小区管理委员会或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协商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
    2023-02-19
    340人看过
  • 业主与物业对簿公堂小区建成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
    小区建成之后,物业管理用房到底归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是业主所有?日前,无锡滨湖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享有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开发商、物业公司将该房屋使用权转移给业主委员会。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认为只需交付核准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即可,不同意交付超建面积。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公共物业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判决验收认可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滨湖区某小区由某开发商开发,竣工之后有关机关验收确认建成的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213平米,而行政机关原批准建设的面积为200平米。小区交付使用数年后物业管理用房都未移交,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将其出租并收取租金。业主委员会屡次与物业公司以及开发商交涉未果,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将管理用房所有权移交.开发商、物业公司辩称,核准建设的200平米物业管理用房应该移交全体业主,而超出该面积部分的房屋则应归开发商所有。法院
    2023-05-31
    150人看过
  • 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归谁,小区公共设施电费谁承担
    一、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归谁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公用设施包括: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公共设施电费谁承担在住宅小区中,小区公共设施电费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通常这笔费用是在物业费之内,是由物业统一收取、统一管理的。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
    2023-05-06
    90人看过
  • 小区的门面房归谁所有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铺楼顶是建筑的共有部分,这种共有权属全体业主。一、阳台使用权归谁所有阳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具体如下:1、房屋内的室内阳台一般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半封闭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一、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邻居拆除非法建房,恢复原状;2、可以找当地的城管、房管等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举报,请求尽快处理,停止侵害,恢复原状;3、收集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二、邻居非法建房占用阳台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
    2023-06-27
    106人看过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归谁所有
    **设计专有权通常由**设计的创作人,即由完成**设计的人享有。如果由多人共同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合作者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受委托创作的,其专有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约定;未作约定或者不明的,其专有权由受托人享有。集成电路**设计,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条例》第2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权,根据《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条例》第7条,是指**设计权利人享有的下列专有权:(1)对受保护的**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2)将受保护的**设计、含有该**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人商业利用。【管辖】对于集成电路**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当区别权属争议发生的原因即合同关
    2023-06-01
    175人看过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谁审批
    根据相关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方案由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据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和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结合单位工程实际的施工条件而编制的指导单位工程现场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文件。一、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确定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施工顺序及施工组织安排等;3、施工进度计划。统筹策划和安排各项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起止时问和相互衔接关系;4、施工准备计划。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计划;5、资源配置计划。包括劳动力,主要材料、部件,生产工艺设备,施工机具和测量、检测设备等配置计划。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精神,具体实施施工组织总设计对该单位工程的规划安排;2、选择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提出具体质量、安全、进度、成
    2023-07-29
    81人看过
  • 小区公共配套归谁所有
    首先,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又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中第六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人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其次,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按照国家《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其共有、共用的设施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开发商向广大业主出售了房产,同时也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也同时相应出售了同住宅同时建造的公共配套设施。所以,公共配套设施同住宅一样,小区所有产权人也是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所有人。最后,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
    2023-06-22
    475人看过
  • 小区物业知道业主的工作单位吗
    一、小区物业知道业主的工作单位吗一般不知道。二、小区物业归哪个部门管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扩展资料:《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
    2023-03-09
    4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是谁
    建设单位即是业主单位,投资方,土地产权拥有方。开发商从事土地开发运营或者销售过程的具体事宜。一般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单位会是一个共同体,既一个组织同时拥有这两个身份,就如同一般大地产公司,既投资买地,又进行开发,他们就是唯一的业主单位;有些项目如PPP项目类型,国家出地,由其它组织合作,出资建设进行开发设计运营一系列工作,后期国家再回购,这里面国家部门和开发单位都是业主,但又是两个不同主体。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二)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三)地下防空工
    2023-06-26
    476人看过
  • 施工设计的所有权属于谁
    一、施工设计的所有权属于谁施工涉及的所有权纠纷需要结合合同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如何解决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1、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等;原、被告身份,联系方式等。2、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房屋所有权确权纠纷解决首先应该私下调节,针对纠纷矛盾点进行商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话最好采用法律的手段,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就应该确认相关事宜,并进行规定可以很好的规避
    2023-05-06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地下停车位归谁管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2
      社区停车位属于谁,取决于具体情况。1、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地面停车位包括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同的道路或其他停车位的场所。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3、一楼架空停车位,该停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建筑,属于开发商。5、社区的地下民用防空停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所有业主。
    • 人防车位的收益归谁所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能出售出租,违法所得收归国家所有。
    •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最近物业不让业主车停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
    • 小区电梯的所有权归业主还是物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电梯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是没有产权的。物业仅仅是电梯的使用单位,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安全负责,负责管理电梯,保障电梯正常运行。广告费是全体业主所有
    • 济南小区车位产权证办理归谁所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车位分为三类:业主私有(开发商所有)、全体业主共有和人防车位。业主私有车位是指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业主使用私有车位只需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即可。倘若产权车位并未卖给业主,则属开发商所有;而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主要指已经被列入公摊面积的公共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设立、改造绿地等设立的停车位,都归业主共有;另外,济南市场上开发商出售的大量无产权车位,则属人防车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