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刑事诉讼中必须告知后才能处理的案件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00:37 305 人看过

刑诉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一般包含有:1、侮辱、诽谤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3、虐待案件;4、侵占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这类案件,除非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否则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进行处理的。

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哪些

刑事诉讼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指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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