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1:10:30 49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可以怎么写

具体要写明投诉人基本情况、被投诉单位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事项、侵权事实和投诉人亲笔签名及落款日期5项内容。另外最重要的是受到侵害的事实部分一定要写明:

1、是什么时间到什么工地干活的,具体干了些什么活。

2、是什么人介绍你到该工地干活的,你(们)的班组长叫什么,项目经理叫什么,他(们)的手机号码是多少。

3、工资是和谁谈的,具体是如何约定的;已发放多少,总共欠你(们)多少人工资,数额是多少。

4、有没有与项目结算,是不是存在与项目或包工头有争议的情况。

5、与投诉(举报)请求事项密切相关的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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