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有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8:28:09 117 人看过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有哪些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是对轻度伤残支付的待遇。一般以永久全残支付的待遇为100%,部分残的按比例减少。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序而定,对于伤残程序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一次性支付。

5、死亡待遇

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遗属抚恤金或遗属津贴。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遗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遗属定期抚恤金按照死者生前供养人口、年金等情况给付,标准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一定比例。《工伤补偿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子女)最低标准为60%。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

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生工作性伤害如何来进行处理,实际是按照普通的发生了工伤之后的步骤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首先还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如果确实是属于工伤的话,紧接着就进行工伤人员的鉴定,最后就是进行赔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有哪些待遇?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待遇
    工伤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依法享受下列待遇:1、如果存在五至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2、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一、厦门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
    2023-03-25
    202人看过
  • 医疗期满未愈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应获得哪些待遇
    员工医疗期满,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即可。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
    2023-02-10
    217人看过
  • 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吗?工伤待遇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2023-04-28
    399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所在的单位经营不善要裁员了,最近单位已向我们提出了解除合同的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现在我很担心失业后的生活,因为我已56岁了,又没什么特殊技能,失业后,很可能找不到工作了。但单位说,反正失业了有失业金可领,还说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其他待遇。请问除了失业保险金,我还可以申请什么待遇呢?解除合同是大事,必须得慎重考虑。但一旦解除合同、失业之后,国家除了失业保险金外,的确还规定了其它的一些待遇,现概要介绍如下:首先是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依次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次,失业金还可以延长。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经职业指导员多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后仍不能重新就业的,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再次,还有失业补助金。即失业
    2023-06-09
    25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人员的待遇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到达工伤标准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得和员工解除劳动合约的,如果员工想要解除劳动合约的可以解除,解除之后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的认定与处理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限为1年,可以核定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2023-07-24
    57人看过
  • 工伤职工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影响工伤待遇?
    不影响工伤待遇。工伤职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能改变职工发生工伤的事实,即已认定工伤,就不能因此而免除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被鉴定为一到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所以一般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情形。律师补充:工伤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不是工人主观上故意受伤,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工人的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职工不再享
    2023-05-07
    172人看过
  •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待遇
    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方式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哺乳期内公司能辞退员工吗哺乳期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除非哺乳期内员工有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女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女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女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女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女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2023-07-12
    111人看过
  •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如何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解除合同未超过一年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的,但具体会得到怎样的工伤待遇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关于工伤的法律规定1.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一年的最长申请时效(自受伤之日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劳动关系和职业病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这种关系区别于一般的平等主体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区别于一
    2023-06-02
    406人看过
  •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
    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有哪些待遇职业病属于工伤赔偿范畴,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或患职业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但
    2023-06-14
    30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与失业金待遇的权衡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失业金并不一定需要单位提出,并且必须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最重要条件——即非本人意愿离职。因此,如果单位满足失业前已缴纳失业险满一年、劳动者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失业要求等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但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自己提出来的,属于自愿离职,无法领取失业金。而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领取失业金,前提是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失业金并不一定需要单位提出,并且必须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最重要条件——即非本人意愿离职。因此,如果单位满足失业前已缴纳失业险满一年、劳动者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失业要求等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但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自己提出来的,属于自愿离职,无法领取失业金。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可以领取吗1、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时可以领取的;2、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
    2023-09-11
    279人看过
  •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之后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
    2023-07-28
    2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2023-04-13
    210人看过
  • 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一、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待遇是怎样的?单位解除合同工伤待遇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来进行确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乘以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2023-06-16
    83人看过
  • 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待遇有哪些?
    一、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待遇有哪些?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待遇包括可以请假可以医治等,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医疗方面和生活方面的补偿的,确保受伤的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具体非工伤鉴定待遇,如下所述: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2年且(3)连续工龄≥4年且(4)连续工龄≥6年且(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1)连续工龄(2)连续工龄≥1年且(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1)连续工龄(2)连续工龄≥1年且(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
    2023-04-28
    362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2002年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参照下列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
    • 工伤劳动关系解除有何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
      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非经劳动者同意,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4、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
    • 漳州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经济补偿金有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与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之分。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 工伤八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
    • 武汉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待遇的相关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