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能否以金钱偿还?何种情况不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22:47 406 人看过

非金钱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合同标的物禁止流通,债务人破产,特定标的物被他人善意取得,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特定合同标的物丢失;

2、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如果合同标的物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新鲜性,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在季节后继续履行的,可以认定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

不能请求继续非金钱债务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明文规定不适用继续履行而责令违约方只承担违约金责任或赔偿损失责任。比如货运合同场合,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负继续履行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履行实在困难,如果继续履行则显失公平。比如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继续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比如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履行费用过高是指对标的物若要强制履行,代价太大。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所谓合理期间既非诉讼时效,亦非除斥期间,是一个需要在审判时间中不断完善的概念。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而不得要求强制履行(此种约定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则应当认定其有效。根据这一约定,债权人已实际上不再享有要求实际履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欠债可以不用偿还
    1、出借人知道借款人借钱是为了做违法活动的。如果借款的人用这笔借来的钱去做违法活动,并且借给他的人也知道这个情况,那么这笔钱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2、被迫形成借贷关系的,签署的借条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现在借高利贷有的人其实是不知情被套进来的,还有出借人用诈骗、胁迫的手段逼着他人借贷的,这样的借贷关系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超越法定利率条例,高利贷在不断的合法,贷款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贷款。4、高利贷,现在有明文规定,在借贷利息方面不能高于官方发布的界线,一旦超过了的话就是高利贷,目前高利贷也得到了整顿,只要被证实是高利贷的话就可以不用还,但是高利贷也是有不少暴力催收,所以借高利贷千万要谨慎。5、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非自然人之间: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一般不高于银
    2023-03-17
    330人看过
  •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一、订购合同签了可以退吗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二、订购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
    2023-03-22
    416人看过
  •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
    。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
    2023-03-08
    236人看过
  • 夫妻间债务,是否不知情也可以偿还?
    如果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共同债务,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一、夫妻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么如果夫妻借贷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用夫妻名义借贷,却用于个人花费则属于个人债务。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怎么认定夫妻个人债务如下:(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
    2023-03-10
    365人看过
  • 履约保证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退还
    在此种情形之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首先,如果承包商非常圆满地完成了所有应尽之责,那么招标方就必须无条件、全额地归还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时所支付的合同款项;其次,一旦发生承包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事件,则该承包商将失去追回已支付的合同履约金之权力,且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钱也不再予以返还。《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8-05
    127人看过
  • 可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债务转移
    一、可以在哪种情况下进行债务转移满足以下情形债务可以转让: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4.债务转移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的。二、债务转移的形式包括哪些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
    2023-11-02
    252人看过
  • 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是否有必要还钱?
    要还。因欠款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偿还能力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暴力催收后还用还钱吗还需要的,一码归一码。如果遇到对方采用暴力催收手段进行催收,可以搜集证据,然后去公安部门报案,等待他们的会是法律的制裁。但是借款归借款,如果暂时经济困难,可以和平台协商延期还款,或者先不还款,等周转过来了归还本金和法定利息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07
    4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界定方法是:(一)被债务机关催告,并且累计滞纳金与利息;(二)影响个人征信,影响贷款就业等;(三)有可能收到律师函与传票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四)被申请支付令,法院抵押冻结查封,财产被强制执行;(五)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与子女入学。一、房贷逾期的后果有哪些1、银行催收欠款,起诉自己贷款行会依法向自己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自己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自己的银行账户,包括名下的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如果无法及时还款,自己的所有网络支付平台账户都会被冻结),查封自己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
    2023-03-06
    316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的两种情况
    一是主合同有约定,即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或者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债权人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此宽限期内履行了债务,债务人有权取回留置物。二是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另行提供了担保,被债权人接受的情况下,有权取回留置物。另行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第三人作保证,也可以是抵押或质押担保,只要被债权人所接受就可以。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债权人也有义务返还留置物。
    2023-06-08
    466人看过
  • 债务人拒不偿还的情况下如何起诉
    一、债务人拒不偿还的情况下如何起诉债务人拒不偿还债权人起诉的流程:1.书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被告身份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等;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3.人民法院审查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欠钱不还会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欠钱被起诉会带来的后果:会被处以滞纳金、债务人承担违约金;经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的,计入信用黑名单;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罪,会被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
    2023-08-25
    135人看过
  • 在哪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有偿行为
    一、在哪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
    2023-05-03
    149人看过
  • 买房定金能否返还的两大种情况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众所周知,由于商品房
    2023-03-25
    386人看过
  • 定金与订金中哪种情况下可以退还
    在法律实践中,定金和订金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通常而言,定金不能予以退还,而订金则有退还的可能性。定金的特殊性质在于它具有明显的违约制约功能,亦即,若是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合同违约行为,接收方有权依据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选择不退还所收取的定金;反之,倘若接收方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便有权向对方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另一方面,订金通常被看做是预先支付款项的一种形式,更类似于一种履行担保。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担保仅限于单方向的保障,也就是说,当支付订金的一方出现违约时,接收方即便违约,也只能返回原来的那部分订金,且无法获得双倍返还。但反过来说,若支付订金的一方出现违约,接收方则可能会以各种辩解的说法,将订金作为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替代品,从而避免返还。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订金并不具备定金的所有属性,故而,支付订金的一方试图行使定金的某种权利时,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民法典》第
    2024-08-15
    470人看过
  • 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债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一、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债务,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债务的处理办法: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二、公司债务需要法人承担吗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
    2023-04-21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移交保证金能否可作为担保的一种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9
      债务人移交保证金等形式作担保可以优先受偿。 金钱作为特殊的动产质押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要签订质押合同,有将金钱作为质押的意思表示; 二是要对质押物的金钱进行特定化,并移交债权人占有。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保证金可以优先受偿。
    • 如果欠债人不还钱或无力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债主就拿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欠债人无力偿还通常有如下处理方式: 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般可以拖半年到一年。 3.实在无钱可还,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欠债人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欠债人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 票据债务人何种情况可以拒绝付款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四)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五)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持票人 (六)对
    • 什么情况下债务不可以偿还,具体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1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在工作过程中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或者出于信任以自己名义出具的欠条即构成本人债务的话,那么每个人都不会积极主动的去工作,不利于调动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为工作劳动者反而产生一堆债务的时候,试想谁回去好好的工作?这样就完全突破了公序良俗原则。 以上是本律师对于该问题简单的看法和意见。不论如何该种债务都不应当由劳动者承担。
    • 那些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利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6
      借款人可以不还利息的情况由: 1.当事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 2.自然人之间借款时约定利息不明确的; 3.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定的范围,对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