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与继承人有哪些显著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08:23:43 451 人看过

在法律意义上,监护人与继承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监护人,即受法律委托承担对无法进行民事活动或限制民事活动能力者人身、财物以及其他所有合法权益进行监护使命之人。

监护人的类型多样,可依据法律规定指定,也可以是法定的,或者是公民自行选择的。

而继承人则是依法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之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依以下顺序展开:

首位者为配偶、子女、父母;

其次为人际关系中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此阶段并无享有权利;

若无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完成继承,便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在本法理论范畴下,“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儿童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内。

同样,“父母”不仅仅包含亲生父母,还涵盖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至于“兄妹”,这里包含了血缘关系亲近的兄妹、同母异父或同父异母之兄弟姐妹、收养兄妹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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