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一般进口货物的申报时间是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间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海关对一般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保证海关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的同时,推动通关以及相关作业流程去繁就简,去除不必要的制度性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海关的职责:
1、对进出口货物、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督管理,有的称作通关管理,有的称作保障货物、物品合法进出境;
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许多国家海关除征收关税外,还在进出口环节代征国内税费,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和石油税等。有些国家海关,还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进口商品罚金等;
3、查缉走私。各国海关部对逃避监管、商业瞒骗偷逃关税行为进行查缉,尤其对走私禁止和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特别是毒品,每一个国家海关都加大查缉力度。
其他部分或个别国家海关具有的特殊职能,如编制对外商品贸易统计、保税管理、沿海巡逻警戒、管理航行一级保护版权和专利权等。
国家政府指令该国海关履行国际出口管制制度,即对高科技产品,导弹技术产品,核相关双重用途产品,生化武器,常规武器,环境污染物质和有毒废料,濒危物种,文物等进行管理制。
海关对进口遗物的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第一条从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遗物,应由物主在国内的继承人向海关申请并交验物主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经海关核准后,方可一次进口。这项申请,以物主死亡后一年为期,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条遗物系指物主生前使用过的物品。日常生活用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进口;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汽车、录像机),由国外进口的,准予免税放行四件;由香港澳门地区进口的,准予免税放行两件。第三条不属于物主生前使用过的物品以及超出上述范围的遗物,予以退运。第四条本规定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七条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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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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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13条什么内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5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前,因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的,派员到场实际监管。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时,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提取货样的货物涉及动植物及产品以及其他须依法提供检疫证明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在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书面批准证明后提取。提取货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关员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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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全部内容?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5海关已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核销联因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需要补签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予以补签。海关在证明联、核销联上注明“补签”字样,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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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是怎么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1海关已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核销联因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需要补签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予以补签。海关在证明联、核销联上注明“补签”字样,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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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报关管理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外,其他进口核销单项下的进口售付汇,我行均须凭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报关单上货物金额、品名、经营单位必须与核销单一致。对于有疑点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一次售付汇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须向报关单的签发海关进行核对。对于分笔付汇一次到货报关的,报关单的货物金额应等于所有核销单的付汇总额。对于一次付汇分批到货报关的,则所有报关单上的货物金额之和应等于核销单上的付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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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的情况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一)担保情况发生变更,不能继续提供有效担保的;(二)涉嫌走私或者违规,正在被海关立案调查的;(三)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依法给予的;(四)海关分类管理类别被降为C类或者D类的。收发货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