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工伤等级以什么为基础
评定工伤等级以员工的伤势为基础。如果职工具有极重度智能损伤的,可鉴定为工伤一级;如果职工具有重度智能损伤的,可鉴定为工伤二级;如果职工面部有瘢痕,植皮的,则可鉴定为工伤十级等。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伤等级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一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二是可以去到可以要求社保部门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
三是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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