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5:00:33 493 人看过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

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XXX,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本单位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职期间担任______职务。因合同到期(本人辞职、违规违纪、协商解除、其他原因)于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出者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意愿是自由且真实的。可能大家还有不懂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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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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