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人不会被加重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20:42 107 人看过

民告官的途径有两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比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且申请途径也比较快捷方便,既可通过打电话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提出申请。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进行了相关解读,并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申请人不会被加重处罚

反映:某区公安分局因李先生参与斗殴,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先生不服,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是,李先生因担心区公安分局的上级机关会偏袒下级机关,甚至会加重处罚,对其行政拘留,因而不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李先生的担心有无必要?

回复:《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确立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时,禁止自己作出或要其他机关作出对申请人较原行为更为不利的决定,既不能加重处罚、苛以更多义务,也不能减损既得利益或权利。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消除申请人的顾虑,鼓励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此,李先生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反映:张先生等12位村民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城乡接合部建设仓库用于出租。区城管监察大队对其作出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张先生等几位村民不服,想以某村12名村民的名义,以区城管监察大队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决定书。不知是否可行?

回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是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具有准司法性特点,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明确,而不能使用某村12名村民等不准确的名称。

同时,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依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应当将区政府列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者可申请复议

反映:某代理商代销生产商的商品,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某区质监机关对代理商进行了处罚。生产商认为,其与代理商有代销合同,合同规定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代理商可以扣留代销商品的货款,因此该处罚决定也侵害了生产商的合法权益。生产商不服,想向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不知是否可受理?

回复: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从表面上看,质监机关处罚的并非生产商,生产商申请行政复议不应受理。但由于处罚行为的作出影响了生产商的权益,生产商与该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当受理其复议申请。但申请人应当出具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

关于时限

申请提出期限一般为60天

反映:某区公安交通支队因刘女士开车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刘女士不服,写信给该交通支队,认为自己并未违法,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30日后,刘女士接到该交通支队的回信,认为其处罚决定合法,并重申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刘女士没有申请行政复议,而是继续向上级机关反映。在多次反映没有结果后,刘女士想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此时,距离刘女士签收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已经5个月了,刘女士想知道是否可以申请?

回复: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指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般情况下,超过法定期限,就视为自动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权。刘女士多次给行政机关写信的行为并不构成其耽误法定期限的正当理由,她的申请已超过了期限,不予受理。

关于范围

人事处理决定不属复议范围

反映:厉女士问,是否可以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区人事局受理区妇联未经本人同意,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为本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案件。

回复:该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厉女士反映的问题属于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关于程序

一案多投申请只能获一次受理

反映:张先生对区工商局吊销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服,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区政府依法受理。同时,张先生又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张先生的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回复:市工商局受理后发现,区政府已先于市工商局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于是决定驳回张先生的行政复议申请。路有多条,不能并行,权利救济,择一提请。法律对于权利的救济往往提供多种渠道,以供权利人选择。但救济的程序不能同时进行,当事人即使向两个以上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在其他机关已受理的情况下,被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不能重复立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

行政复议可申请听证

反映: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该公司想知道是否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举行听证会?

回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过去以书面审查为主。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组织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形式,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开审理方式。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一般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是否举行听证。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依据。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简便、灵活、多样的方式和简易程序进行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被处罚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吗
    有权申请,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是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第一种是该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第二种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复议,由于该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就是申请人。四是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申请行政复议的多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复议申请。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并不是所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权,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3-04
    420人看过
  • 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谁是被申请人?
    一、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谁是被申请人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或者是部门。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二、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
    2023-04-18
    309人看过
  • 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谁是被申请人
    不服交警处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或者是部门。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及时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
    2023-02-09
    499人看过
  • 治安处罚被害人是否可申请复议
    一、治安处罚被害人是否可申请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在治安处罚后,被害人对处罚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复议机关及其职责】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
    2023-04-20
    138人看过
  •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是可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以下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一、可申请行政复议范围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2023-04-05
    3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否加重处罚
    一、行政复议是否加重处罚不得针对申请复议的事实加重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即对同一事实不得加重处罚。另发现违法行为的,应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有权机关作出处理决定。二、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三、行政复议的职责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2023-04-24
    48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申请会加重处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4
      处罚决定。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对于申请行政复议能加重处罚吗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复议机关不能加重申请人的处罚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7
      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申请行政复议能加重处罚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确立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时,禁止自己作出或要其他机关作出对申请人较原行为更为不利的决定,既不能加重处罚、苛以更多义务,也不能减损既得利益或权利。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消除申请人的顾虑,鼓励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此不用担
    • 行政复议会不会加重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会不会加重处罚的解答如下 我想请问一下行政复议会不会加重处罚?l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我想请问一下行政复议会不会加重处罚?gt; 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 行政复议加重处罚由谁赔偿申请人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