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在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5 08:48:58 447 人看过

一、反诉在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

提起反诉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反诉的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

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反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须与本诉有牵连;

3.目的在于吞并或者抵销本诉的请求;

4.必须是在本诉起诉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二、反诉和上诉的区别是什么

反诉和上诉的区别如下:

1.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2.反诉: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反诉要交诉讼费吗

反诉要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n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2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不起诉的时候能提请法院
    不起诉刑事案件的情形包括: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经特赦免除处罚的;3、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4、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民事打架诉讼中能不能提起刑事诉讼1、在民事诉讼中不能提起刑事诉讼,刑事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2023-08-18
    143人看过
  • 起诉费是在什么情况下交的
    一、起诉费是在什么情况下交的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法院诉讼费怎么收取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涉及财产案件按照标的分段计算诉讼费,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缴纳50元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另行缴纳,涉及人格权案件,每件缴纳100元到500元,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的另行缴纳,其他非财产
    2023-03-13
    343人看过
  • 代表人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共同诉讼制度与诉讼代理制度相融合的产物,既有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人制度的某些属性,又不同于共同诉讼制度和诉讼代理制度。代表人诉讼的发生一般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人数众多,是指一方当事人在10人以上。一方当事人未超过10人的案件,不得提起代表人诉讼。二、众多当事人一方的诉讼标的相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提起代表人诉讼,多数人之间应当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人数确定的,其内部关系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关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且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多数人之间一般是普通共同诉讼关系,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但是也不排除存在诉讼标的共同的可能性。三、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的方法相同或者对各成员都能成立多数人推举代表人进行诉讼,除了诉讼标的同一或者同类外,还应当具有相同的诉讼请求
    2023-05-05
    3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自诉什么情况下公诉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二、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
    2023-06-20
    181人看过
  • 能否在未领离婚证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院办理离婚诉讼,是没有离婚证的。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同等效力。法院判决书属于司法判决,是可以证明当事人处于离婚状态的。如果要办理离婚证,建议拿着法院的离婚判决,到当时结婚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即可。异地可以办离婚证吗?分情况。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2023-07-13
    17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下离婚诉讼无法提起?
    无法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解,原告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原离婚诉讼的被告不受此限制;3、现役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无法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
    2023-07-04
    40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的方法是: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
    2023-11-02
    378人看过
  • 什么是在他人提起的诉讼中,第三人加入诉讼的情况?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收费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需要收取诉讼费用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的诉讼费按《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收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标准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
    2023-07-08
    21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界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2023-11-02
    36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
    一、哪些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注意,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二、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以下情况诉讼时效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4
    2023-06-18
    107人看过
  • 离婚诉讼审限中断在什么情况下?
    一、暂停审限离婚诉讼期间,因其他事项暂停审限,法律上叫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诉讼。作为案件当事人的原告,有权向审判法官问清楚暂停审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如果符合中止审理的规定,案件当事人只好等待的,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立即向判定中止诉讼的承办法官申请恢复诉讼。下面是中止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二、程序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2023-03-22
    347人看过
  •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能否向借款人提起诉讼?
    缺乏借条可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但出借人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虽然缺乏借条可能会使到法院起诉变得困难,但缺乏借条可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没有借条,民间借贷怎么维权?没有借条,民间借贷怎么维权?如果借款给别人而没有签署借条,可能会遇到维权困难。但是,仍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收集证据,例如与借款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或短信内容,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借款关系,也可
    2024-03-29
    336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反诉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反诉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二、反诉提起的具体时间是多久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
    2023-02-02
    116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提起反诉吗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能提起反诉,公诉案件不能提起反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并且反诉的规则适用于自诉的相关规定。一、职务侵占可以反诉吗职务侵占不可以反诉。可以提起反诉的是自诉案件,而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予追责,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责的案件。二、提起反诉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在案件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一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提起反诉的条件是: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反诉与诉讼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必须提交受诉法院,受诉法院对反请求有管辖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三十四条,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
    2023-02-21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在诉讼中提起反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8
      可以在诉讼中收集证据主张权利可推翻对方的主张。对方是否存在出轨、家暴、赌博等行为?您可据此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要求。是否办有结婚证?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是否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 民事诉讼被告提出反诉应在什么情况下举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目的是为了同本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原告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目的。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
    • 如何在法院提起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2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如何在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 什么情况下被告提交反诉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9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本诉的原告不得就反诉再提出反诉。简单的说,与本诉有牵连关系,一般就可提出反诉。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比如请求确认双方的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