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但要由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法律特别规定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不得对此作出相反的规定。未经股东会作出的关于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一、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公司通过法定程序为其股东提供的担保,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法人担保和不能担保的条件都是什么
公司法人可以担保和不能担保的条件分别包括:
1、可以担保的条件包括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且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在决议表决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2、无法担保的条件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能担任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担保。
三、公司法关于高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对外担保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业务大揭秘
72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限制性规定
11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有限额吗
243人看过
-
公司法担保的规定,担保合同对外效力
302人看过
-
规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有什么制定
157人看过
-
公司法解读: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性规定】
343人看过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章上市后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否对外公示有限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上市的章程是对社会公示的.有限责任来说,要具体分析。有限的章程不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也不可能所有业务向社会公示,也没有这样的场所或媒体提供刊登或查阅,只要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都应认定为有效。除非可以证明有人盗用名义或公章,提供虚假担保。但举证责任都要由担保人承担,所以其重大事项要董事会通过,还要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如果违反章程程序性和权利性规定,那么担保就是无效的;复核这些规定和程序,担保就是有效
-
有限公司能否约定只由一名对外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7不能。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是不能的,即使大家私下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并承担责任,对外由谁承担经营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8一人(自然人)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一人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县)街号 第四条公司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
-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保证公司对外担保责任余额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91,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扣除未承担责任额以外的余额。 2,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的限制: (1)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2)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任职限制是怎样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对社会都是承担了相当的责任的,应当由有判断能力、信誉良好、有经营业绩、无劣迹的人担任。为了防止不合格的、不能胜任公司负责人的人员担任公司负责人,公司法明确规定下列几种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