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分情况,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
公司唯一股东是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14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控股股东认定
329人看过
-
有限合伙公司股东公示吗?
29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否能够成为有限公司的控股方?
274人看过
-
有限合伙持有的股票能否质押,有限合伙企业如何承担
36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的转变途径
349人看过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 更多>
-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兼营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公司法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别规定。《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组织,它们在设立方式、承担责任等方面都不一样,所以它们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
-
合伙企业大股东限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
-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怎么退出该企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4首先要明确,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 2、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
-
有限公司能和合伙企业合并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281、有限公司不能合并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所以不能进行合并,公司只能与公司进行合并,合伙企业也只能与其他的合伙企业进行相应的合并,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如果要进行合并的话,必须先对组织形式进行变更,处于同一组织形式后,再进行相应的合并。 2、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
-
有限合伙公司的有限合伙股东份额有要求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1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