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共同借款人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5:10:27 184 人看过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一般而言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

一、担保公司抵押手续

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对房屋进行评估

房屋评估机构会根据抵押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通常,最高贷款额为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半。

3、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需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因为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4、办理公证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5、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6、在上述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0平方米;抵押房产的建筑年限在20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抵押贷款年限为1-10年,最低单笔贷款金额为5万元。抵押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到场。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或到代办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二、天津买房政策、申请条件

外地人在津买房,能够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原先非本地居民在天津贷款购房(即外地人在天津买房),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按二套房贷款处理,也就是首付五成,贷款利率上浮10%。但此次新政要求各商业银行暂停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发放购房贷款,对一些主要面向外地购房者的新盘,造成了不小压力。

一般房贷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如下:

1、住房易贷申请条件:

(1)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2)能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

(3)具有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能力。

(4)其他要求视不同合作银行而定。

2、住房易贷申请资料:

(1)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

(4)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

(5)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买房贷款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

(1)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3)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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