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3:50:00 297 人看过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追索劳动报酬不能约定管辖,追索劳动报酬的,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协议管辖的条款应被视为具有独立性的条款,即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法律规定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这五个地点与合同具有较紧密的联系。

5、当事人必须做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当事人须在协议中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不明确则管辖无法依协议而确定。

当事人在选择时只能选择上述五个法院中的一个,不得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多数法院同样无法依据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和的规定。

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变更第一审的,不得变更级别管辖,不得将依法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乃至高级法院管辖,否则会造成审级关系的混乱。

专属管辖是强制性管辖,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专属管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而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所以追讨劳动报酬不适用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n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一)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内容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二、发生劳动争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的送达日期。3、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二)因涉及企业开除
    2023-04-25
    109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与劳务合同纠纷的区别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如何处理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劳动争议发生后,处理的方式具有多元性,劳动者可以选择任意方式解决。二、遇到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
    2023-02-28
    496人看过
  •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诉讼程序?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4-04-23
    252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可以请求赔偿吗
    一、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怎么赔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这里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工资”的含义,很多劳动者误以为工资就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这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不管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还是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加班费、补贴等等。因此,对工资一词含义正确的理解应该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而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这就要求劳
    2023-06-18
    379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务合同纠纷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第一,主体资格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的主体一方是企业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或者个人。第二,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双方主体不仅提供劳务,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安排,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主体双方仅存在劳务关系,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第三,调整的法律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合同该纠纷案件则适用《侵权责任法》等予以调整。第四,接受劳务一方的义务不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为劳动者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此为法律中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对此不得协商、变更,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可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劳务行政部门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对相关用人单位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并无此义务,双方对此可自由约定,如果接
    2023-03-23
    136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否因追索劳动报酬而终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法律情形,劳动关系很可能不会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劳动,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023-05-31
    143人看过
  • 2023追偿劳动报酬纠纷是否有前置程序
    一、追偿劳动报酬纠纷是否有前置程序追偿劳动报酬纠纷有前置程序,即需要先经劳动仲裁。但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则没有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要被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2023-02-16
    409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提供不受理决定书或其他证明;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工资标准的证明;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拖欠的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单位的工商资料或其他证据;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
    2024-04-02
    393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追索劳动报酬25%的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案中,劳动者的请求事项常常都会有追索劳动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其直接依据便是劳动部颁布实施的《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但是,最终法院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并未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劳动者应当就用人单位拖欠其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的违法行为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才予支持。如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者直接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不应予以支持。因此,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的,应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仍未支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劳动者举证不能,则不应支持其加付赔偿金的请求。
    2023-06-13
    102人看过
  • 追索劳动报酬是否属于劳动法解除劳动关系
    追索劳动报酬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必要性,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公司不发工资是否构成财产侵权公司不发工资不算财产侵权,但公司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两个月经济
    2023-03-01
    381人看过
  • 芦某某诉某服饰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情简介】原告:芦某某被告:上海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原告芦某某系外来从业人员,1日至被告处工作,双方13日签订期限自1日至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若乙方(即原告)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同时约定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即被告)确认同意,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不视为加班。合同期限届满后,原、被告又续订至31日。原告在职期间,月平均工资为1,609余元。30日,原、被告签订协议约定:被告在劳动合同终结后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749元。原告在该协议上签字确认。31日,双方劳动关系终结,次月15日,被告按约支付了原告经济补偿金,同时,被告以原告27日旷工为由,扣发原告工资161.25元。11日,原告向上海市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6日至31日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差额、克扣的工资、缴纳综合保险费。
    2012-04-27
    449人看过
  • 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管辖分歧第一种观点是,如果江欣和何天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地法院有管辖权第二种观点是,如果姜新和何天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法院有管辖权第三种观点认为,江新、何田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仅仅凭借据,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的法院有管辖权第四种观点是,无论江新和何天以何种理由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九江县)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九江开发区)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姜欣、何田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驳回裁决,向法院起诉是不妥当的。因为根据《中华
    2023-05-07
    320人看过
  •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怎么去法院起诉?
    一、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标准:上诉人是与此案有立即利益关系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有明晰的被告方;有主要的诉请和客观事实、原因;属于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标准和受诉法院所管。提起诉讼理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方总数提起团本。上诉人应缴纳诉讼费用,如申请办理缓缴、减交、免缴的,要明确提出申请书,并附带贫困家庭证实或其它资料等。被告方需要依规恰当地使用起诉支配权,按人民法院的需求给予务必供应的起诉原材料。二、起诉被告方应详尽阅读文章人民法院送到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根据其要求全方位地为人民法院给予觉得可以说明其认为或辩驳别人的证明原材料等直接证据。三、劳务纠纷案子由用人单位所在城市或是工作地的农村基层法院所管,工作履行合同不清晰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城市的农村基层法院所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024-05-04
    325人看过
  •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2024-05-06
    2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的办法是什么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9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认为江新与何玉田若以不服劳动仲裁委的不予受理裁决,起诉至法院,则由仲裁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观点是不妥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的
    • 劳动报酬纠纷的管辖法院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
    •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可以找谁调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3
      1、追索劳务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追朔劳务报酬可以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 案案由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还是合同纠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 怎样进行劳动报酬纠纷的追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0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处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提供不受理决定书或其他证明; 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劳动者的考勤记录或其他证明出勤情况的证据; 工资标准的证明; 加班情况及工资标准的证明; 拖欠的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单位的工商资料或其他证据; 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