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6:22:42 162 人看过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自由转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部分股东转让股权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限制的情形主要有: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

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住所:

受让方:(乙方)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一)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共(大写)____万元(¥____)出资额转让给乙方。

(二)出资转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保证

(一)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三)乙方承认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____即成为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名):乙方(盖章或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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