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7:22:31 380 人看过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一般指的是侵权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如果是通过网络将著作权作品打印了的,制造该产品的制造地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销售该产品的销售地也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地的认定不易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在司法实践中,“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的认定对原告方来说很难,并且通常也与被告住所地重叠。互联网的非地域性决定了侵权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实施侵权行为,因此终端所在地难以确定;网络服务器虽然可以进一步锁定侵权行为地,但对于网络服务器的确切位置也难以把握,以致对管辖法院的确认存在二义性。被告住所地可以远在天边,如果遇到侵权行为原告需要跋涉千里去诉讼,则对原告的著作权保护是极大的阻碍,相反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却极其容易(只要鼠标一点),这无疑对权益受侵害者极为不公,易使侵权人肆无忌惮的实施侵权。

对于“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更加不好把握,因为其前提很容易被推翻,通常难以确定被告住所地的也基本难以确定被告是谁,因此立案就存在十分的障碍,民诉法要求立案的条件之一是“明确的被告”。即便在原告发现侵权内容地立案了,被告一应诉自然就得知了被告的地址,自然就面临着管辖异议,案件仍有可能被移送至被告住所地。

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地,对于权力人来说增加了许多诉累,不利于维权。

权利人的维权之路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科学规范才能走得更加顺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著作权相关文章
  • 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
    一、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
    2023-06-07
    103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行为地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地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
    2024-02-01
    205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侵权表现是如何的?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表现是如何的?网络著作权侵权表现是通过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
    2024-01-30
    88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领域有哪些侵权行为?
    网络著作权有以下侵权行为:1、网上传播他人作品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传统意义上的网络著作权是指信息网络传播权,即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作品在网上公开传播的,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2、社交网络平台未经同意转载传播他人作品。非法复制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微博、贴吧等公共社交网络平台,传播转载他人作品,未注明作者姓名或来源;除非著作权被合理使用。如果只是共享连接,通过连接可以直接接触到原作者,则不是侵权行为;3、未经同意传播音乐和电影作品。未经作者同意,下载、传播、改编、表演、出版、录音像、音乐作品或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法律是著作权保护的核心。通过法律手段来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意识,完善网络信息的法律体系。既要对现有著作权法等进行修改完善,
    2023-07-04
    105人看过
  • 网络侵权著作权会如何判刑
    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刑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怎样认定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网络著
    2023-03-20
    295人看过
  • 著作权法如何界定抄袭行为
    一、著作权法如何界定抄袭行为著作权认定抄袭的标准是:1.看作品出版时间的前与后。2.看作品是否有独创性,文字是否有大范围雷同。字数的多少“使用”相同或相似文字的字数多,并多处“使用”,或反复“使用”,相同或相似程度高。如果仅仅是几句话,或少数文字雷同,不构成抄袭。3.看剽窃、抄袭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有无接触别人的作品的可能。4.看作品特征对比,包括人物、主要情节、主题思想、细节等是否相同。使用文字在作品中的地位即使有的作品使用他人作品雷同的文字不多,但是足以构成该作品的精髓或主线,也构成侵权。如使用他人创作的经典故事,该故事在该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或贯穿全文,且故事的描述基本一致就构成抄袭。二、抄袭行为索赔的诉讼时效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超过三年起诉并且侵权行为仍在持续的,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
    2023-12-11
    281人看过
  • 侵权行为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如何界定
    一、侵权行为如何认定1、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但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紧急避险的行为虽然造成了损害,因其不具有违法性,故不为侵权行为。(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包括对非财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减少。(3)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4)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
    2024-01-13
    453人看过
  • 素材的著作权是如何界定侵权的
    一、素材的著作权是如何界定侵权的素材的著作权侵权的界定:(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我国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公民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视听作品保护期限为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2024-01-21
    144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未经作者许可,将其创作的作品公开化;(2)违背作者的意愿,提前或推迟公开作品;(3)不遵从作者的意愿,以其他形式公开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以复制、展览、发行、
    2023-06-13
    64人看过
  •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著作权一般赔偿多少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通过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
    2024-01-07
    217人看过
  • 侵权行为如何界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侵权行为如何界定民事侵权行为的界定:1、侵权人有致害行为,侵犯到他人合法权利。2、存在客观的、现实的加害事实,并对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了不利后果。3、加害行为与产生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4、加害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2.行为人行为违法。3.存在损害后果。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侵权人因为故意或者是过失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只要造成了实质的利益损害。都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
    2024-01-03
    180人看过
  • 网络销售侵权行为的法律界定
    代理商在未经过允许的前提下在网上销售,这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侵权的具体分类如下:1、按构成要件分为:(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为:(1)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2)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为:(1)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2)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
    2023-07-08
    181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赔偿损失如何界定
    1、财产损失。权利人实际损失的分类和范围,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部分。一般而言,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所直接造成的权利人的损失,包括权利人现有财产可得利益的丧失。至于间接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哪些损失属于间接损失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尚存在不同意见,且争议较大,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件的处理中做法也不尽相同。权利人为调查和制止侵权以及进行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材料印制费、交通住宿费、审计费等均属于间接损失,应予赔偿。对于律师费问题,多数法官则认为是否判决侵权人承担权利人的律师费应当视具体案情确定,但是无论按照何种赔偿方法进行计算,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等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接合理的律师费均应当单独计算赔偿。2、精神损失。财产损失应予赔偿,代表们对此没有异议,争议较多的是精神损失应否赔偿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赔偿精神损失,因侵权行为客观
    2023-03-23
    500人看过
  • 如何界定著作权犯罪行为的边界在哪里
    侵害著作权之违法行为的界定包括:(一)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和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形式的作品;(二)擅自出版他人享有专属出版权的书籍;(三)在未征得录音录像制作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复制和发行其自行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四)制作并销售冒用他人名义的美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024-08-2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网络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 更多>

    #网络著作权
    相关咨询
    • 网络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行为地与网络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人身侵权的管辖,在民事诉讼中有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两种选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对侵权案件的管辖是这么规定的,“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理学说认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在原告住所地法院为不方便法院的情况下,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网络侵权行为地的确定应区分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并可以计算机终端所在地、ICP服务器所在地及是否有意
    • 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如何界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作品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
    •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怎么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1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二、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
    • 如何确定侵权行为为著作权侵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1-23
      1. 对原告作品侵权的判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
    • 网络媒体侵权如何维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责任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6
      被网络媒体侵权,您要维权首先需要保留证据证明自己是作者,然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删除作品。如果觉得仅仅删除侵权作品不是自己要达到的目的,还想得到一定的赔偿。可以对网页进行公证取证,有充足的证据之后,到法院起诉。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