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患者死亡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移送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时,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7日内移送到设区的市级(或者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一、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不予结论怎么办?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医院死亡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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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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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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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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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七条发生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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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行政处理由卫生行政部门?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管辖方式包括两种: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属地管辖是指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方式。级别管辖是指当出现患者死亡、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管辖,由其管辖并依法进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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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哪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按照规定申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5条和第40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在直辖市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首先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并由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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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8条,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B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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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随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争议处理申请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不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7条,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l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