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0:12:05 210 人看过

按照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事实上,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目前也只在个别一线城市开始实施,所以,绝大多数的租客到现在都还没有接触过租赁合同备案或网签。另外,如果本地政府部门要求所有的租房合同必须要进行网签或备案的话,房东或当地的房屋中介机构也会协助办理的。

一、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

租赁合同没有备案买卖不破租赁是适用的,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合同无约定的,则合同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与合同生效无必然联系。如合同无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则根据合同的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需要在合同里体现,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二、本年度所有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

本年度所有租赁时间不可交叉是提交租赁信息时,提交过相关的信息不可以重复提交。已经填过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不能重复某个时间段,修改之前的租房信息里起止时间,或新填写按原来时间往下填,否则会出现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的情况。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总之,本年度的所有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的意思是已经提交过相关的信息了,不用重复提交。之前已经填过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跟现在要填的存在交叉,不能重复某个时间段,需要修改之前的租房信息里的起止时间,或者新填写的按原来的时间往下接着填。另外租房时不能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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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5日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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