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21:34:09 219 人看过

委托人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指示进行贸易活动。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买入,价格存在差额的,须经委托人同意或者行纪人自行补偿其差额。

一、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是:

1、行纪合同必须是有偿的,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行纪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为公民或法人;

3、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务。

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行纪人的法定义务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委托物处置的义务、直接履行义务等。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谁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的指定及内容是: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14: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义务,行纪合同行纪人的权利
    一、行纪合同委托人的义务行纪合同委托人有下列义务:1.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二、行纪合同行纪人的权利行纪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
    2023-06-25
    102人看过
  • 行纪人应如何行使委托物的拍卖权
    1、首先取得行纪货物占有权或行使留置权,否则不得拍卖行纪货物;2、必须给委托人留有履行债务的期限,此期不得少于两个月;3、拍卖留置物不得弄虚作假、侵害委托人的利益;4、拍卖行纪货物后,行纪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中行纪合同的规定有哪些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
    2023-02-04
    88人看过
  • 行纪合同贸易合同有什么特征,如何订立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贸易合同有什么特征1、行纪人应为他人的利益为法律行为。行纪人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和损失,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委托人出售或购买的财产;如没有特别约定的,在出售前或买进后,都应属于委托人所有,由委托人承担风险。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它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行纪人是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与委托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3、委托人按规定或双方约定向行纪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以使行纪人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因此,可以说行纪是一种以收取报酬为经济目的的行业。4、行纪人要求特殊。行纪人仅限于国家规定的行纪营业者,并必须经国家登记机构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5、可以和自己买卖。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
    2023-06-23
    250人看过
  • 委托物的拍卖权:行纪人应如何行使?
    1、首先取得行纪货物占有权或行使留置权,否则不得拍卖行纪货物;2、必须给委托人留有履行债务的期限,此期不得少于两个月;3、拍卖留置物不得弄虚作假、侵害委托人的利益;4、拍卖行纪货物后,行纪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委托人的权利1)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5
    282人看过
  • 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
    一、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中止履行合同这一措施的行使,需要根据当事人当前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来确定。1、卖方停运权卖方停运权指如果卖方在发送货物之后,才发现买方预期违约,卖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不将货物交给买方,即阻止将货物交给买方。即使卖方已经持有了有权获得货物的单证,如提单,卖方也有权阻止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已经拥有提单的买方。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承运人予以配合,不同的贸易术语,承运人与卖方的关系不同。只要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让到卖方,卖方均能完整的行使该权利。2、卖方中止交货中止交货指卖方在买方显然不能付款时中止给付货物,但却不将货物转卖,中止交货也卖方停运权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此时标有货物的物权凭证的单据是否已转至买方手中不得而知,而前者一般是货物已运至买方控制范围内,货物的物权凭证已在买方掌握之中,买方只要出证即可提货时。3、买方中止付款买方中止付款是当卖方显然将无能力交付货物时
    2023-04-29
    59人看过
  • 行纪合同解除后果严重吗,如何订立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解除后果严重吗很严重,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者相应减少报酬。(2)行纪人占有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因保管不善造成灭失、毁损、缺少、变质、污染,应当对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买入行纪中,包括行纪人以自己费用再购进委托人所要求的委托物);行纪人对购进或销售的物品占有期内,发生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责任,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3)卖出的委托物由委托人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在其损失范围内负责赔偿;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没有合理处分该物,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行纪人未按照委托人委托指示办理行纪事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代购的物品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买入价,又未征得委托人的同
    2023-06-26
    140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如何认定行纪合同
    一、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3.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二、如何认定行纪合同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行纪合同: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3.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4.标的是行为。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服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才是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是行纪合同的标的,所以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为。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享有哪些权利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享有以下权利:1.行纪人有报酬请求权。行纪合同属有偿服务合同,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是有条件的,其条件必须是在行纪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后,才有权请求给付报酬。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务
    2023-03-08
    359人看过
  • 行纪人的权利项目与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
    2023-07-03
    312人看过
  • 行纪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一、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二、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双方当
    2023-03-28
    442人看过
  • 行纪商品合同如何订立
    行纪合同的订立方式:1、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2、订立行纪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明确合同主体;委托事务的种类;价格;行纪事务的具体要求;酬金;保管责任;违约责任等。一、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时,系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二、质押担保需要注意什么适用质押担保时应注意: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条款;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
    2023-06-25
    173人看过
  • 了解规则如何指导撤销合同权利的行使
    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遵循规则如下: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损害利益的一方;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3、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欺诈撤销合同的时间民法典规定,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知道受欺诈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
    2023-07-05
    84人看过
  • 行纪合同如何支付报酬?
    行纪人就自己处理委托事务的不同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有以下几种情况:(1)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履行了全部合同的义务,有权请求全部报酬;(2)因委托人的过错使得合同义务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而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行纪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报酬;(3)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可以就已履行的部分的比例请求给付报酬。报酬数额,一般由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如有国家规定,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应于委托事务完成之后支付报酬,但当事人约定预先支付或分期支付的也可以按约定执行,如果寄售物品获得比原约定更高的价金,或者代购物品所付费用比原约定低,可以约定按比例增加报酬。一、行纪人未收到报酬享有留置权委托人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时,行纪人对其占有的委托物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届满后,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变卖留置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留置委托物需具备几个条件:(1)已合法占有委托物。行纪人行
    2023-06-22
    116人看过
  • 拍卖合同(拍卖行)如何才算是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是纪律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合同应归委托合同所有。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协议。我国的拍卖合同是行纪合同么?一般情况下这个拍卖合同都不属于这个行纪合同,因为这个时候的拍卖合同是不具备这个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的,所以说这个拍卖合同是不属于行纪合同,只有具备前面提到的特征。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民法典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
    2023-08-07
    284人看过
  • 行纪人遵从委托人指示的问题
    (1)行纪人以低于指示价格卖出或者以高于指示价格买入。行情不利于委托人时,行纪人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的扩大,以悖于委托人的指示从事行纪活动的,应当及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若委托人事先同意的,即使其事后翻悔,仍须承受该项交易的效果。若委托人并未事先同意,但事后追认的,其效果等同于事先同意。(2)在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行纪人擅自作主变更指示而作为的,对于违背委托人利益而带来的后果,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对其不利的行纪行为,并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但是行纪人把损失的差额部分补足时,应认为行纪人的行为对于委托人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得以违反指示为由拒绝接受。行纪人补偿其差额,仅需表示承担补偿的意思即可使该买卖对委托人生效,无须以实际上已做出补偿为必要。但是从学理上推断,行纪人违背指示进行交易的违约责任并未就此免除,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3)当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
    2023-06-14
    41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行纪合同指示权的部门如何行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5
      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其指示进行行纪活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应给行纪人一定范围内的授权,行纪人在此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和判断处理行纪事务。委托人还有权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给出新的指示。
    • 合同指示权怎么行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委托人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指示进行贸易活动。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买入,价格存在差额的,须经委托人同意或者行纪人自行补偿其差额。
    • 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行纪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可以不承认该买卖对其发生效力。但如果行纪人愿意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2、如果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
    • 如何使用「留置权」实现行纪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
    •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如何行使介入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行纪人的介入权由商业习惯发展而来的,最早出现于《德国商法》,此后,《日本商法》、《瑞士商务法》等纷纷仿效。二、行纪人如何行使介入权行纪人行使介人权,实际上就是行纪人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其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