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不合格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8:42:10 202 人看过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的处理为若是鉴定事项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应到其他有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是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委托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若是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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