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6:33:20 276 人看过

一房多卖房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归属: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未登记过户的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两个买受人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人优先,另一个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3、未办理产权登记或预告登记的,已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有优先权,另一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支付房价的买受人有优先权,另一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房屋所有权属于谁和产权人是一个概念吗

产权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房屋产权人,即代表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户主”。2、权利不同。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为一人,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3、户口关联性不同。产权人是指该户的户主,与房屋无关,可以既是户主又是房屋产权拥有者,也可以不是户主,却是房屋产权拥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户主。打个比方,如果户主改成你女儿,产权还是你的,房管局网上还是显示是你的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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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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