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3 23:31:30 137 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购房定金方面的规定,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措施,可以确保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订立和执行,以及在合同解除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若收受定金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责任,则将丧失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城管局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执法记录仪,是指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用于城管局政执法办案过程的便携式设备。日常行政处罚、许可现场审核、违法案件的现场检查、调查询问、陈述申辩、听证、合议、送达执法文书、采取强制措施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参加的行政执法过程,均应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民警执法记录能作为证据吗民警执法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是影像资料,不论拍摄者是什么身份,拍摄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影像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2023-07-10
    197人看过
  • 购房开发商怎么处理违约金
    一、新房质量问题漏水怎么办若您购置的新居呈现出如渗漏等问题,若是由该房屋本质质量所引发的缘故,可考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加维修义务,并且要求其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假如这种情况系由邻居所致,那么便可向相关方提出修理的委托,同时请求他们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二、新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3、到法院
    2024-03-31
    181人看过
  • 购房者对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处理
    鉴于买方经济能力方面的限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这已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买家应对卖家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按照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使之与损失相适应;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降低。在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延迟履行须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履行未完成的债务。依据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来充当债权的保证。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将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量比原预定数字
    2024-08-09
    315人看过
  • 有关于购房定金的比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购房者可以要回购房定金的情形有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
    2023-08-14
    94人看过
  • 购房时发生订金纠纷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定金的纠纷的解决:1、先要认定该购房合同是否依法生效,当事人是否都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均为真实,合同内容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情况;2、要认定违约方,如果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一、领了定金的人给又收了定金怎么办缴纳定金后,定金罚则会生效。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定金罚则发生效力,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定金是否可以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定金不能要回;2、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而且是可以要回双倍定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2023-03-25
    366人看过
  • 购房发票更改姓名怎么办理
    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另一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另一人的名下。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如果丢失的就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书面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曾于年月日开具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
    2023-07-21
    187人看过
  • 购房违法改造定金欺诈如何处理
    当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遭受到了欺骗性的定金交易时,第一步应当采取的措施便是积极与涉及到此事的各方进行深度交流和沟通,以期能够达成一个公平且合理的解决策略。然而,如果经过上述尝试仍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消费者可以考虑采用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诉讼解决。在更加极端的情况下,当发现当事人存在违反刑事法并且涉嫌构成诈骗罪的行为时,消费者亦有权向附近的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在房屋购买合同中,定金制度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代表了消费者在决定购买该房屋之前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只要买卖双方都能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按照约定履行购房合同,那么定金将会自动转变为购房款项的一部分。反之,如果卖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执行,那么消费者便有权利要求返还原来的定金,同时还可以额外获得双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
    2024-07-29
    357人看过
  • 购房交了定金改怎么退还
    一、购房交了定金改怎么退还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若已交付定金并按照约定履行,则定金可以予以退还。但是,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严格遵守约定,那么定金应当充当合同总价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另外,如果履约无法顺利进行并不完全是由任一方的过错所致,则定金也能够全额退还;最后,如果是收取定金的一方单方面违约从而导致履约无法正常进行,那么定金将能得到双倍的退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
    2024-07-05
    276人看过
  • 发改委核准外资并购规定是什么?
    一、发改委核准外资并购规定是什么?发改委核准外资并购规定是需要审查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然后才能够做出核准的决定。1、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2、需要理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4、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二、公司并购与重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要做好并购重组企业发展环境调查企业并购行为
    2024-01-18
    439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405号各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房地局):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我们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三月十四日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价格法》及相
    2023-06-10
    451人看过
  • 要怎么处理购房定金纠纷
    无论一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为了确保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关于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一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没收定金;上家违约的话,下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二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上家违约。三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
    2023-03-03
    397人看过
  • 国振法律处理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关于定金协议的性质和效力,从定金缴纳的那一刹那起便得以明确且具有法定约束力。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于不动产交易行为中,如买卖双方中的卖家在收取买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未能按照承诺履行相应义务,即可启动定金罚则之机制,从而导致卖家需全数退还买方先前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须进行两倍的赔偿。在此情况下,定金的实际金额可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自主商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金额不得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另外,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而言,如果未能遵守约定,同样需要以两倍的方式返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倘若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
    2024-07-26
    419人看过
  • 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不退定金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具体见内容。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如果开发商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以起诉。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
    2024-08-16
    158人看过
  • 交购房定金十万元开发商违约怎么处理
    若交涉过程中,卖方违约且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双倍金额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五百八十七条明文指出:在债的关系中,给付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到合同目的的达成,将丧失索要定金的权利;反之,收受定金一方若未能依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影响到合同目的的达成,必须向对方偿还双倍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4-08-15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改委关于价格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2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 认购书修改定金还是定金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6
      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 2、房屋价格; 3、定金条款; 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 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
    • 有关于购房定金的比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5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
    • 职工购买房改房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房改房能买问题: 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 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
    • 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处理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5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度作出明确设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及损失赔偿额度。首先,针对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的行为,可以根据未支付购房款总金额,参照国内相关金融机构所采纳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进行计算。其次,对于逾期交楼且在交付使用房屋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情况,应依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针对同类地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