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医疗设备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因为公司刚建立不久,重点还在基础建设、设备研发、生产上,暂时没有设立销售部门,但考虑到前期还是需要市场开发,所以公司就将销售岗位暂定为辅助岗位,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用了几名销售推广人员,并打算等正式设立销售部后将其转为正式用工。因为销售工作涉及一些技术数据等保密内容,故他们入职后,公司与他们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一段时间后,公司发现,销售人员张某的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后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张某正频繁与另一家医疗设备销售公司接触,可能要跳槽。为此,公司找他谈了一次,没想到第二周他就提交了辞职报告。为了防止他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公司发函警告他不得到与单位有竞争业务的企业工作,但他回函称,其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只有劳务派遣公司才有资格与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该公司与他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表述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当事人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此,有人认为,这种竞业限制的约定只能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这种理解显然有失偏颇。由于派遣员工在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可以直接接触到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工单位通过直接与派遣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有现实意义的。虽然,《劳动合同法》仅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进行了规定,但对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达成竞业限制合意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只要这种协议是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其内容亦符合竞业限制的原则规定,就应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注意事项:一.竞业限制协议不平等,如果属于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可以请求仲裁或法院宣告该协议无效.二.竞业限制协议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间的协议
405人看过
-
浅议用人单位如何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
361人看过
-
派遣单位如何用工
129人看过
-
派遣员工可以签竞业协议吗?
49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与竞业限制协议
21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规定有什么
169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员工与用人单位竞业限制协议是怎么规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
劳务派遣的员工如何与单位签劳务协议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协议哪个有效果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
-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有效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
-
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在给员工离职前给单位签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 特别提醒,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