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隐私权的内容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患者隐私权范畴: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十一)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二、患者隐私权该如何保护
(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在目前的医疗服务领域,患者法律保护意识的日渐增强,医护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过失还是故意,都有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患关系的特殊性、社会发展的先进性,决定了医护人员增强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必须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把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其中有关医护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等规定,应成为医护行为的准则。
(二)维护医护人员在保护患者隐私权中的一致性。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应维护医护人员在保护患者隐私权中的一致性,护士所保密的患者信息应是医师为患者保密的信息,所以护理人员应多了解医师为患者保密哪些隐私,哪些隐私需要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有多大,以便对同一件事能提出一致的说法,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三)切实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在治疗、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随时接触患者、熟知病情,固然了解患者的有关隐私。为了切实保护患者的隐私,护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和日常护理规范。要保护好患者的隐私部位,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患者隐私部位的暴露;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在公众场所讨论涉及患者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等信息问题,不在患者面前分析病例或讨论不利于患者康复的疾病研究进展;保管好涉及患者隐私的病历资料,这是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环节。
(四)在医学教学活动中对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学教学管理制度,使患者隐私权在医疗制度管理上得以保护。医院向患者提出实习教学要求,对于是否接受,患者或家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避免不尊重患者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不断尝试新的实习教学方法,减少对患者隐私权侵犯的概率。
(五)加强对在校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在校医学生的法律知识培训是增强这些未来的医护工作人员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从长远的发展目标来看,这是改进医患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状况极不正常,不利于医务人员正常开展医疗业务,不利于我国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患者隐私权受到侵犯成为医疗纠纷增长的一个热点,无疑使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而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不仅可以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患者知情权有哪些
医疗行为知情权。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情(疾病的诊断结果。对患者的病情轻重、痊愈的可能性)医疗措施(措施的性质、理由、内容、预期的诊疗效果、医疗方法对患者的侵袭范围)医疗风险(医疗行为可能伴随的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险结果预防的可能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手术的并发症,特别是医院的医疗设备,医师防止危险发生的能力等)等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告知义务。包括相关手术、相关检查。医疗费用知情权。患者在检查、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以便作出合理选择;治疗结束后,有权查阅医疗费用明细表。医疗资料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提供的义务。可以复印的病历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医疗争议知情权。发生医疗争议后,患者或其家属应有权参与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要求有利害关系的鉴专家回避的权利。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患者享有与医疗机构共同封存现场实物、同时,患者对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等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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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哪些知情权,隐私权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知情权 是指公民应该注意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和权利 职业医师法第22条,26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及保护病人的隐私。 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了解做何种检查,了解有可能出现的注意风险,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这些隐私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 如果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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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对患者隐私权的侵害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0隐私又称私人的生活秘密,是指有关个人生活领域的一切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事情。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不愿公开的有关个人生活的事实不被公开的权利。侵害隐私权一般表现为非法搜集、刺探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隐私和泄露因业务或职务关系掌握他人秘密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对隐私权的保护归并到对名誉权的保护范畴之中。 实际上,隐私权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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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患者隐私权侵犯的处罚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1侵犯隐私权是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犯、泄露或公开的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平与不愿意为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间、活动和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侵犯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一)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犯他人私生活的安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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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权患者隐私权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隐私是指自然人免于外界公开和干扰的私人秘密和私生活安宁的状态。 侵犯患者隐私权责任:泄露患者隐私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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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都享有哪些隐私权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了公民个人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及个人领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的同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这些隐私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如可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病理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的疾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