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大棚拆迁补偿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1:50:55 338 人看过

一、什么样的大棚拆迁补偿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依照以上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为解决征地过程中出现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各地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年产值为基数,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确定的区片综合地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征地矛盾,为大部分省市所接受,均已制定或实施了补偿标准。

征收温室大棚的补偿费用也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从补偿的类别来看,征收温室大棚与征收普通耕地并没有什么不同。其特殊的地方就在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数额的多少。温室大棚用地投入的成本高,产值也高,其补偿标准理应高于征收普通耕地的补偿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制订、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配套实施。综上,征收温室大棚的征地补偿费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也应依据地方部门依据当地实际依法制定的具体标准确定。

二、哪些人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款

以下人员有资格获得征地补偿款: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加,这些人在未丧失成员资格前,仍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

2、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但是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常住户口还保留在原集体组织所在地的人员应当认定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

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责任田而决定不分配的,笔者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户口手续未办好而拒绝分配,只要能确认征地补偿费产生于其出生之后,就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6、超生子女。只要该子女的落户合法且经过有关行政部门处理的,应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不能因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剥夺子女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

7、服兵役、两劳人员。这些人员仍以原集体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来源,应该享有村民同等待遇,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但是在部队已提干的人员不再享有村民同等待遇,其分配资格不予认定。

8、回乡退养人员。虽然这类人员在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但并不以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生活保障,不应当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应地也就没有获得补偿款的资格。

9、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10、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棚户区拆迁底层补偿高吗
    一、棚户区拆迁底层补偿高吗依照现行的低层楼宇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各位被拆迁户有望从拆除过程中获取数十万元不等的赔偿款项。无论您的住所位于低层建筑之中,抑或是高层建筑之内,只要该房舍系合法建设而成,皆有资格顺利获得相关的拆迁补偿款。负责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将向被征收者依法支付相应补偿之后,被征收者需按照已签署确认的补偿协议或已生效的补偿决定中所设定的搬离期限,限期完成整体搬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棚户区拆迁安置标准1、拆迁安置房超出平方应对超出面积的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超出面积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4-03-13
    140人看过
  • 拆迁补偿有大棚种植地吗?
    一、拆迁补偿有大棚种植地吗?拆迁补偿有大棚种植地等相关的补偿,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直接规定征收温室大棚应当如何补偿。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征收温室大棚就是征收农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
    2024-01-24
    206人看过
  • 大棚拆迁是不是有相应的补偿
    一、大棚拆迁是不是有相应的补偿大棚拆迁有相应的补偿。大棚属于住宅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被拆迁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补偿费用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等补偿费。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5、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2024-01-23
    10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下养鸡大棚的补偿方案
    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政策,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房的计算依据也不同。有的是按住房面积计算的,有的是按人口计算的,有的是按户口计算的,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面积加户口的组合。因此,补偿问题主要取决于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农村养鸡拆迁补偿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1、养殖场性质为企业,属工业、商业、农牧业中那一类企业,法律无明确规定。从性质上分,属农牧业类企业此仅为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属何
    2023-07-05
    228人看过
  • 大棚动迁怎么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1、按照被征收的棚户价值进行补偿;2、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3、赔偿征收棚户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当地的具体政策为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确定赔偿标准以后,征收方应当按时赔偿到位,若被征收方同意征收以后,征收行为都已经完成了,赔偿还没到位的,被征收人可通过提起诉讼方式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0
    110人看过
  • 山东蘑菇大棚拆迁补偿多少?
    一、山东蘑菇大棚拆迁补偿多少?1、山东蘑菇大棚拆迁补偿金可能为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相加。《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第十七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支付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第二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市、县
    2023-06-15
    343人看过
  • 棚前大棚房拆迁有赔偿吗
    属于违章建筑的大棚房被拆没有补偿,用于农业生产的大棚房被拆有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大棚房拆迁安置补助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一、拆迁树木能赔多少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该怎么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而树木的补偿标准,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房展水平不一样,所以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那么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又将该规定权力下放到下面各个地级市政府,所以说每个地级市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均应该有明确规定,并且每隔几年还要做适当调整。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对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应当严格依据当地发布的具体
    2023-03-31
    223人看过
  • 最新经济大棚拆迁补偿标准
    1、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有:土地补偿费、大棚房拆迁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大棚拆迁依照其原用途和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补偿,具体依照当地政策确定。2、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0—280元(仅作参考)。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
    2024-04-26
    71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时新建的大棚有补偿吗
    一、征地拆迁时新建的大棚有补偿吗涉及大棚拆迁事宜时,当事人将得到相应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大棚作为住宅以外的其他地上附属设施,在面临拆迁时,其拥有人有权获取相应的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补偿费用还应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等相关补偿费用。关于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具体如下所述:首先,青苗补偿费的标准通常以一季农作物产值为上限进行计算;若农作物播种时间较短或者投入成本较低,亦可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对于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标准为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同时需扣除工本费。再次,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上限为一季度作物产值。至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若能顺利获得产出,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最后,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应优先考虑移植处理,由用地单位承担相应的移植费用;如无法移植而不得不予以砍伐时,由用地单位根据实物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对于已成型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
    2024-07-30
    111人看过
  • 2024无手续的大棚要拆迁,有补偿吗
    无手续的大棚要拆迁,有补偿吗对于无手续的大棚户进行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类大棚房一般是非法占有耕地,或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兴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
    2023-12-19
    417人看过
  • 大棚拆迁的有拆迁补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大棚拆迁的有拆迁补偿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大棚拆迁有拆迁补偿。大棚拆迁依照其原用途和被征收前三年产值制定补偿标准,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大棚房拆迁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如何确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金额、补偿方式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
    2024-01-12
    250人看过
  • 2024水产养殖的大棚拆迁补偿标准
    一、水产养殖的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水产养殖的大棚拆迁补偿标准全国各地不同,标准是由各地省市制定的一个最低的综合区片价。具体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偿标准,可以参看各省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关于地上房屋设施一般按照重置价格补偿,因为属于经营,那么还应当有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2024-04-17
    327人看过
  • 自家的大棚拆迁赔偿是怎样的呢?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关于大棚拆迁赔偿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产证齐全拆迁赔偿是怎样的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23-08-08
    84人看过
  • 耕地大棚建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一般不会有,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实际情况。一、土地闲置有关规定有哪些关于土地闲置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1、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2、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闲置土地处置方式: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2、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3、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4、协议有偿收回;5、置换土地。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1、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或者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3、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
    2023-04-12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温室大棚拆迁补偿怎么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1
      温室大棚征收如何补偿,要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大棚拆迁属于地上附着物的拆迁,拆迁时,应当根据大棚当时的造价、使用年限,拆除之后给当事人带来的预期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 咸宁大棚房拆迁补偿怎么补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9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大棚拆迁补偿有没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9
      (一)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二)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总金额=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1+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0-0.1,六级地0.1-0.2,五级地0.2-0.3,四级地0.3-0.4,三级地0.4。建
    • 大棚房拆迁安置补偿怎样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18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大庆大棚房翻建拆迁补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9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