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拆迁许可证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04:22 221 人看过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效力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不按照协议进行补偿,被征收人有权起诉。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许可证相关文章
  • 为什么必须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才能拆迁?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如何办理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流程:1、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2、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房管局审批;3、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实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主任、主任审批;4、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5、符合发证
    2023-07-04
    300人看过
  • 只有规划许可证拆迁怎么赔
    1、因拆迁补偿款分配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再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2、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而在实践中,因拆迁补偿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拆迁补偿纠纷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024-04-28
    164人看过
  • 拆迁户不想拆迁怎么办?不同意拆迁是否可以阻止拆迁发生?
    国家根据需要征收土地时,肯定涉及到对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部分居民认为房屋是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不需要拆迁补偿的话,是否可以拒绝拆迁,即明拆迁律师就上述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拆迁是属于政策性事项,居民应当配合拆迁工作需要明确的的,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是根据城市的整体建设和规划设计来进行的,不可能因个人不同意拆迁而更改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对于居民不想拆迁的情况,政府是有可能进行强制执行的,但居民可以向拆迁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表达相关诉求,以求获得最大化的补偿。二、不同意拆迁是否可以有效阻止拆迁1.不同意拆迁,或者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是不能阻止拆迁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2022-09-29
    104人看过
  • 拆迁人需持拆迁许可证方可拆除房屋
    《拆迁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该条是关于拆迁房屋必须获得行政许可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益上的危险或影响秩序的因素。对拆迁房屋实施行政许可,即在一般禁止单位拆迁房屋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布拆迁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权利。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准房屋拆迁的证明文件,是拆迁人获得行政许可的依据。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关键看其是否具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而以拆迁人名义签订的房屋拆迁合同无效。在个案中对拆迁许可证的审查,主要着重审查房屋拆迁合同中的拆迁人与许可证上记载的被许可单位是否一致,合同中的被拆
    2023-07-03
    280人看过
  • 实施房屋拆迁为什么要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022-04-12
    162人看过
  • 没有许可证的商铺面临拆迁,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的事实是个人无法左右的,自己的目的是得到合理补偿,那么,门市房面临拆迁时,首先证明自己的门市房不是违章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就得不到补偿。门市房面临拆迁,与房屋的用途有关连,要看房产证上房屋用途是门市,还是住房(住宅改门市在房产证是否有记载),住房和门市的补偿是不同。门市房的补偿价格比住房的的补偿价格高。门市房面临拆迁,确定房屋用途是门市了,门市就意味着是商用,拆迁补偿分为房屋主体和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只与面积大小有关。与有无营业执照没关系。门市房面临拆迁,涉及到门市房的附属物补偿,这就与营业执照有关了。有营业执照补偿高些,没有营业执照只补偿你的装修损失和在拆迁过程中不能使用的过渡补偿。门市房面临拆迁,如果你房屋用途是门市房,在拆迁时正在营业中,但没有营业执照,就叫无证经营,无证经营与有营业执照经营的补偿是不同的。不影响房屋主体的补偿,只是与经营的规模和装修有关,规模大、
    2023-07-04
    491人看过
  • 拆迁手续中的房子还用办拆迁许可证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时,房屋拆迁需要许可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但2011年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向开发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房屋拆迁许可证已成为历史。废除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再向开发商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开发商无需办理许可手续即可拆迁,而是切断了开发商通过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寻求后续行政强拆的途径,旨在让幕后的政府出现在房屋拆迁活动中。如果政府想征收公共利益,政府应直接出面与被拆迁户谈判。如果双方谈判失败,将由法院最终裁决。法院有权判断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和拆迁补偿标准。在法院裁决之前,政府不得强制拆迁。;开发商为商业利益需要拆迁的,开发商应当直接与被拆迁户协商,协商后向政府申请相应的许可进行开发,开发商不得凭借任何行政权力强制拆迁。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2023-08-09
    350人看过
  • 拆迁期限与拆迁许可证的关系
    首先,拆迁期限终了,必然导致拆迁许可证丧失效力。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获准房屋拆迁的证明文件,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的依据。其载明的主要内容虽然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拆迁实施单位等,但“拆迁期限”更体现拆迁许可证的效力。对于一个拆迁项目而言,只有一个拆迁期限,且该期限必须是依法许可的。一旦这个期限终了,拆迁人未经延期就不能再持该许可证实施该许可证规定范围内的拆迁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拆迁期限获准延长,使拆迁许可证效力延续。广义的拆迁期限不仅包括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还包括拆迁人申请获准延长的期限。由于拆迁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许多难以预见的困难和人为的因素,拆迁人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如期完成拆迁的情况时有发生,要求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规定的拆迁期限,实际上很难做到。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
    2023-06-08
    119人看过
  • 拆迁许可证的影响:拆迁进行中
    拆迁房屋的单位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单位申请拆迁许可证,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认同拆迁许可证怎么办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效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并生效后
    2023-07-07
    183人看过
  • 办理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办理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经办人单位住址电话号码实施拆迁单位申报日期一、二、申请时需提交证明文件及附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壹份。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壹份。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份。4:规划批准拆迁范围红线图壹份。5: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壹份。6:补偿安置方案书面报告一式二份及附安置房平、立、剖面图和有关明细资料(按右表拆迁计划和方案材料栏要求提供)。7:银行资金证明。8:安置房屋质检合格证。9: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批文。三、申请须知1:本申请书是批准拆迁许可证附件。2:申请单位必须按申请书内所列各栏详细填写清楚。3:严格按规划红线图划定范围对拆迁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如实填入表内。4:本申请书填报一式四份(批准单位,申请单位,实施单位,房地产监理部门各一份)。5: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必须按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工作,如需调整变更必须重新书面申报审批。拆迁概况表拆迁范围区
    2023-04-23
    254人看过
  • 如果是拆迁办强拆不承认怎么办?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对于有合法手续的强制拆迁,但是人就应当自己疏忽了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
    2023-06-21
    77人看过
  • 拆迁许可证行政判决怎么做出?
    一、拆迁许可证行政判决怎么做出?拆迁许可证行政判决应当是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房屋征收办公室能是行政被告,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是做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
    2024-01-16
    418人看过
  • 拆迁许可证申请步骤
    拆迁许可证
    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单位,并且必须领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可以使用拆迁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即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我国,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一般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两类。法人一般包括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国家机关法人等等,企业法人作为拆迁人,最为常见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4、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5、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2023-07-03
    405人看过
  • 如何审查拆迁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
    拆迁开始后,拆迁方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征收公告),也会陆续地向被拆迁方送达一些拆迁的相关资料,其中,最重要的两份文件就是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和评估报告,那么,怎样去审查这两份文件的合法性呢?如何审查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除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调查,一般被拆迁方在面对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的时候只能从形式上进行审查。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在形式上大约包括这样几项内容:许可文号、拆迁(征收)主体、项目名称、拆迁(征收)范围、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征收)期限、许可证发放机关、发放日期,在具体的实务维权中我们发现大约会在这样几个方面存在瑕疵:第一、拆迁(征收)主体不明确,或者缺乏拆迁方的资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如某某拆迁办公室,某某拆迁指挥部。如果是征收项目,那么征收主体就是政府部门的房屋征收办,这时候主要审查征收决定审批的级别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越级发放、越权发放的情形?第二、拆迁
    2023-04-30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 更多>

    #拆迁许可证
    相关咨询
    • 拆迁不办拆迁许可证有哪些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未取得房屋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拆迁许可证上的确认情况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除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调查,一般被拆迁方在面对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的时候只能从形式上进行审查。拆迁许可证(征收决定)在形式上大约包括这样几项内容:许可文号、拆迁(征收)主体、项目名称、拆迁(征收)范围、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征收)期限、许可证发放机关、发放日期,在具体的实务维权中我们发现大约会在这样几个方面存在瑕疵: 第一、拆迁(征收)主体不明确,或者缺乏拆迁方的资质,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如某某拆迁办公
    • 办理拆迁许可证怎么公开信息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8
      申请信息公开,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一般而言,申请书具体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拟申请的信息的描述(具体是什么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途径等等内容。申请书可以邮寄。如果不会撰写申请书,可以尝试在网上找到相应的模板或者直接寻找律师的帮助。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同的政府部门对于材料的要求可能是不同的。公民在申请信息公开之前,可以提前查阅有关部门的公示
    • 什么是拆迁许可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
    •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制定程序是什么,房屋拆迁许可证怎样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拆除建设区域的城市房屋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报:1。依法取得市发展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依法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点图;3、依法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4、建设单位凭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提出拆迁申请,拆迁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拆迁总量进行规划安排,确定拆迁实施单位,并向拆迁实施单位下发《拆迁计划通知书》。建设单位根据《拆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