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梁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依法出庭为其辩护。我们通过多次会见、反复阅卷和刚才的法庭调查,了解到本案被告人梁东钻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但其未达到构成本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意见如下:
一、本案事出有因。
正如起诉书所述:“2006年4月9日伍XX等四股东与梁XX签订协议:以60万的价格买断梁XX在这块地上的权益,并先支付给梁XX6万元,在该项目完成建设面积50%时付给梁XX30万元,余款在2007年12月底付清。后因景东大道开发建设,该地块暂时又一推向市场,故景德镇市信和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取到该块土地使用权。景德镇市信和房地产公司也未再向梁XX付钱。”被告人梁XX将该宗土地的权益付给了信和公司,但六十万元的应得权益却无法得到保护,其只是为了得到其应得的权益才实施该行为的,并非空穴来风所致。况且其未曾得到任何钱款。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XX的违法所得52.72万元并无书证及其他证据予以确认,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非法所得达到了五十万元的定罪标准,依法不构成本罪。
本案证据证明,起诉书指控其非法所得52.72万元的构成依据是程XX、余X等七户分别所作“询问笔录”的陈述统计而构成的,没有书证即没有收款收据,只有程XX、余X等七户人的证词,也没有收款经手人刘XX的证词确认和被告人梁东钻的供词确认,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其非法所得达到了五十万元的定罪标准,故按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告人梁XX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现又根据案卷(二)P47买地人程XX、余X等七人“关于被毁坏房屋情况的说明”即“我们从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先后从梁XX处购买土地,价格从300元到340元万等,面积在160至320大小不等。买土地的钱有的交给刘XX,有的交给梁XX(老乌),”按该“说明”计算七户共计购买土地1620㎡(见案卷(二)P54、P59、P68、P76、P82、P96、P102)按有利于被告原则,每平方米300元价格计算共计人民币48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以本案事实对照法律规定可以得出结论,被告人梁XX非法获利亦未达到五十万元的定罪标准,故其行为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三、起诉书指控其被告人梁XX“又和刘XX以摆平城管为由,收取约8万元”只有程XX等七户人分别所作的“询问笔录”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实,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采信。
四、程XX等七户人家已经分别与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得到满意补偿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梁X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并且程XX等七户已得到满意补偿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
以上意见请法庭采纳。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定义
24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倒卖罪如何定罪量刑?
460人看过
-
什么是倒卖土地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倒卖土地
308人看过
-
区分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302人看过
-
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80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几年,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157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目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7刑事拘留那就是涉嫌犯罪了,一般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建议委托律师早点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进行有效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
土地转让,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3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
转卖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1-03-12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违法吗,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与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7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2、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