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05:07 216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诉不加刑相关文章
  • 不告不理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吗
    一、不告不理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吗1、不告不理原则适用刑事诉讼,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2、如果自诉人不向人民法提起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会主动介入刑事自诉案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
    2023-06-17
    208人看过
  • 被加刑7年被告喊冤称法院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因涉嫌盗换美金,两名被告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半,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后,案件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重审后二被告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二人反而要多坐六、七年牢,对重审判决两被告当庭表示还要上诉。这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昨天判决的一宗案件。我国现行的《刑法》中规定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那么,上诉后发回重审的案件是否应该遵守这一原则呢?因此,此案重审判决后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涉嫌盗换美金两万两被告分获三、四年刑期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2007年3月24日下午2时许,两名被告人李某某(女、广西人)、方某(女、广东省惠来县人),在广州市某惠州大厦205房,以兑换美元为名,趁被害人不备之机,使用小面额美元394元调换其美元20000元,骗取被害人美元19604元(折合人民币15万多元),得手后携款逃离现场。公诉机关的主要证据为被害人陈述和
    2023-06-11
    376人看过
  • 立案原则是什么?上诉不加刑行不行?
    上诉不加刑是指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案件,或者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二审法院一项特殊原则,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基本原则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其中有明确的规定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自诉人上诉的,不受前款限制。一、二审法院上诉抗诉手续?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
    2023-06-25
    106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最新相关信息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如下:(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处罚;(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一罪的刑罚;(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原判未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布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异常轻微,应当适用附加刑而不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送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简
    2023-08-08
    340人看过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现状是怎样的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现状:一般情况下被告人都不知道上诉不加刑到底是什么,经过长期的刑事诉讼阶段程序后,如果不是判处极刑,一般都不想再增加诉累。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但如果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该原则的限制。(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2023-04-21
    199人看过
  • 澳门刑事诉讼的三项原则
    一、发现真实和保障人权并重原则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寻找证据以发现犯罪事实真相,洗刷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还其清白,或控诉犯罪嫌疑人,通过公开审判,根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及科处刑罚,以实现司法公正。刑事诉讼要在公正的程序下,对犯罪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现真实的有效性和刑事诉讼的合法性,往往会发生对立冲突。例如刑事追诉机关使用暴力、胁迫、利诱、诈欺或疲劳战术等不正当方法对嫌犯进行讯问,当然较易发现真实,可是却破坏人性尊严和侵犯人权,严重破坏程序的正当性。故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在于解决刑事诉讼两大对立目标的冲突,调和其对立冲突,使刑事诉讼在兼顾程序公正和人权保障的基本条件下,能够达到追诉和审判犯罪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国家机关以其强制力追诉和审判犯罪人,行使刑罚权,其本身即存有侵害人权的潜在危险,故必须通过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以保障犯罪嫌疑人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非法侵害。因此,刑事诉讼
    2023-06-11
    82人看过
  • 秘密侦查刑事诉讼原则
    (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
    2023-03-28
    240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混淆。3、严格遵守法律程序。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依靠群众。6、审判公开。7、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8、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9、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0、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1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1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1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14、刑事司法协助。一、诈骗罪证据不足该怎么处理1、被人诈骗数额较大,尽管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
    2023-03-11
    217人看过
  • 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内容
    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内容有: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其他被告人的刑罚,即不得加重共同犯罪中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2.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3.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罪数,并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4.原判对被告人判处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延长缓刑考验期;5.原判没有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6.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的,不得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一、上诉不加刑原则意义是什么上诉不加刑原则意义是:1.上诉不加刑,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因上诉权是其辩护权的重要内容,实行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就可以消除被告人担心加重处
    2023-04-03
    20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属于一般法吗,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
    刑事诉讼法属于一般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包括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刑事诉讼法属于一般法吗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普遍性,属于一般法。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法的分类的一种,其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带有一定的普片性。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具有明显局限性,如战争时期的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其相对性比之其他法的分类更为明显。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特点: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那些在法律适用
    2023-04-26
    280人看过
  • 重新概括《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原则含义包括:1.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5.两审终审制6.法院定罪原则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刑事诉讼原则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法律规范,反映了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紧密相连,是指导人们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目标的重要保证。(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
    2023-07-19
    285人看过
  • 回避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运用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在决定回避侦查人员之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一次。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是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的规定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
    2023-07-08
    31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原则含义包括什么
    刑事诉讼法原则含义包括:1、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5、两审终审制;6、法院定罪原则;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刑事诉讼法原则存疑对谁有利《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案件事实在证明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或认定。该原则也被称为罪疑惟轻原则,是指犯罪事实上存在与否在证据上尚有合理怀疑时,则本乎刑罚解释谦抑性的作用,应为有利于被告
    2023-07-23
    48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原则存疑对谁有利?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案件事实在证明过程中出现不确定的因素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或认定。该原则也被称为罪疑惟轻原则,是指犯罪事实上存在与否在证据上尚有合理怀疑时,则本乎刑罚解释谦抑性的作用,应为有利于被告之推定。一、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的意义是什么?刑法作为善良人的大宪章与犯罪人的大宪章,理应发挥其保护、打击的双重作用。刑罚权的指向并不仅只是对各种破坏社会关系行为的惩罚,而更是对刑罚权实施范围与强度的限定,从而体现其正义性。而真正体现刑事正义的是刑事个案的处理,存
    2023-06-23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上诉不加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一方上诉的目的在于申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通
    •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上诉不加刑有何意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一)上诉不加刑,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不仅在一审以前可以行使,而且在二审中仍然可以行使。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目的,是为了申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理由,
    • 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规定是什么,上诉不加刑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法律规定: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一方上诉的目的在于申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通过重新审判改
    • 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是什么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
    • 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如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
      上诉不加刑的情形:(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既有被告人一方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同样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3)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4)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