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如何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7:31:24 311 人看过

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离婚情形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已经管辖,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
    一、离婚案件已经管辖,婚内财产分割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
    2023-03-23
    243人看过
  • 指定管辖如何移交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指定管辖的情况是少数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自己并无管理权或者无法顺利实行管理权就会有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交由其他法院管辖,而案件的移送往往只需要签字盖章就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6-14
    367人看过
  • 离婚案件结婚地法院管辖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
    2023-03-17
    138人看过
  • 法院起诉管辖的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法院起诉管辖范围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案件结婚地法院管辖吗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有些离婚诉讼当事人不知道应到何处立案,或是因户口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地时,希望能就近起诉,还有的当事人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从未考虑到该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婚姻案件管辖权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2023-07-05
    27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案件如何移送?
    一、管辖权异议案件如何移送?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与管辖转移的区别是什么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023-04-16
    452人看过
  • 如何管辖离婚协议离婚纠纷
    管辖权是离婚诉讼的重要问题,有时也是难点。我总结了以下情况,分别介绍1、通常离婚诉讼由原告决定管辖权,原告必须向被告地址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情况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被监禁。3、夫妻离开住所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多,另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事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不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双方当事人均被收监或劳动教养时管辖。双方当事人被刑拘或劳动抚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
    2023-08-05
    388人看过
  • 离婚案件移送管辖后多久立案?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一十二条有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移送管辖的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离婚案件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
    2023-08-05
    32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无管辖权的案件
    如何处理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无管辖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安机关进行。”p>请特别注意:“法律另有规定”。首先,它是指在实体法上被列为刑事案件,但在程序法上不需要侦查,可以直接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这是自诉案件的情况。二是指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种情况包括: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查案件2。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3。军队安全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的军队内部案件4。罪犯在监狱犯罪,由监狱依法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点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较为适宜,案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一系列跨地区的机动车盗窃、抢劫案件,由初步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旅客
    2023-05-07
    298人看过
  • 一方被关押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对于夫妻一方触犯了刑事法律而被羁押的,也另一方想要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也依旧会受理。此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所在地,提出诉讼的同时,也需要提交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不忠诚等证据。一、如果一方失踪能离婚吗一方失踪能离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
    2023-03-11
    331人看过
  • 重婚罪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
    2023-03-20
    271人看过
  • 被告在服刑的离婚案件管辖
    原告要离婚被告在服刑可以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指派一名工作人民到服刑监狱见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一方坐牢怎样离婚最快若夫妻一方服刑坐牢的,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最快捷。原则上,你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去监狱,在夫妻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但实践中几乎不会采取该措施。因此,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坐牢,另一方通常采取诉讼离婚。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监狱,若服刑人员同意离婚,而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没有异议,法官可以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此时程序会更加便捷。二、孕期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由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男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主动提起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达成离婚意见,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2023-03-04
    389人看过
  • 哪个法院可以管辖离婚案件
    一、哪个法院可以管辖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
    2023-04-29
    486人看过
  • 离婚案件的管辖级别是多少
    离婚案件的管辖级别是多少?I.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被宣告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被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权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军人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是士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的离婚,由被告人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离开住所一年的夫妻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无惯常居住地的,原告提起诉讼时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华侨在中国境内结婚定居的,如果居住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缔结婚姻地法院管辖为由拒绝受理离婚诉讼,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对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华侨有管辖权,如果居住国法院决定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则不应接受,但由一方在
    2023-05-07
    86人看过
  • 离婚案件涉外管辖权的研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涉外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那会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管辖。涉外离婚案件诉讼程序是怎样的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
    2023-07-01
    41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法院如何受理离婚案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7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如何提起离婚管辖权异议的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1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
    • 如何知道离婚案件的法院的管辖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1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具
    • 法律规定如何管辖军人离婚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中,现役军人入伍前必须统一注销常住户口,服役期间需要办理军人身份证,由军队统一管理,所以现役军人的住所是军队单位所在地。现役军人被派出一年以上的,以派出地为常住地,但不排除部分军人未注销常住户口。因此,军人离婚案件类似于一般离婚案件的管辖,按照原告对被告的原则进行处理
    • 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 哪些情形下, 适用特别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