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刑罚处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8:12:40 390 人看过

犯罪行为不一定受刑罚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

4、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告诉才处理的;

6、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刑罚量刑标准依据有以下: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吗

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规范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违反刑法构成犯罪。

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法律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3、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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