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3-20 04:27:54 428 人看过

一、土地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程序

(一)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二)审查

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三)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四)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五)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六)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七)交纳有关税费

(八)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九)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格式正确的土地转让协议对于双方的利益保护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个人土地转让协议的内容大致包括土地的转让费用、期限以及违约事项、违约金、解决纠纷的途径等等。但是实际需要还可以增加相关内容使转让协议更加完整。

二、土地转让法定条件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有关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八)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转让办理程序指南
    (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二)转让土地报件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划拨用地目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2023-06-19
    450人看过
  • 2024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协议;2、招标;3、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几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国
    2023-12-01
    1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土地转让程序
    一、股权转让可能认定为土地转让吗股权转让不能认定为土地转让,股权转让和土地转让转让的标的不同,股权转让转让的是股东权利,而土地转让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
    2023-04-18
    275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规定土地出让方式的程序。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应在挂牌起始日前至少20日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挂牌土地的基本情况、挂牌时间和地点。2。出售上市文件:在上市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出售上市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3。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应当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复印件)申请竞买身份证)并支付投标保证金。4。上市资格审查:按照上市文件的要求,审查投标人的开发资质和诚信记录,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上市活动。5。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地点,出让人将挂牌出让地块信息和最新报价,并不断接受新报价,更新挂牌报价的显示。6。揭牌:在上市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确定竞买人,竞买人与转让人签订交易确认书,同时交纳定金。交易结果公告: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在有形土地市场或指定
    2023-05-31
    274人看过
  • 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一、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办理流程公告登记受理资质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申报材料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件材料。(一)收费标准1、土地出让金见合同约定2、契税为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二)申报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4份);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4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4份);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份,原件核查);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4份);10、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4份);11、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12、有
    2023-02-22
    45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的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单位用地转让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
    2023-03-16
    93人看过
  • 国有资产划拨土地拍卖转让程序
    一、国有资产划拨土地拍卖转让程序依法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面积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如需改变划拨土地的用途前,或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前,应向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应先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房屋转让的,须先经其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未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2023-04-24
    230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程序和程序是怎样
    1、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6、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
    2023-08-05
    134人看过
  • 飞来峡镇国有土地转让程序有哪些
    飞来峡镇国有土地转让程序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程序1、由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对申请转让的地块进行测量,取得测量图2、取得测量图后,向镇国土所提交有关材料:(1)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2)买卖双方在镇国土所现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原件两份(3)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4)测量图3、镇国土所将有关材料向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行土地评估,评估书确定土地转让总价、以及该地块出让金价钱。4、评估书出来后,镇国土所填报转让材料,连同上述资料,报清城区国土分局办理。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收费,城区国土分局还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给我镇,因此准确的收费未清楚,主要收费包括有:(1)测量费(原清新100平方米以下收1200元/宗)(2)评估费(3)出让金,以评估书确定的收取(4)转让土地地税:按评估出让价的9.7%收取(5)转让土地契税:按评估出让价的3%收取(6)交易服务费(7)工本费二、《房地产权证》
    2023-05-05
    343人看过
  • 土地承包转包的程序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本人签章。3、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核心存档。4、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核心收到承包农户递交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农户递交由户主签字的委托流转申请书。2、乡(镇、街道)、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分别进行审核,讨论是否接受委托,并将讨论结果在半个月内通知委托农户。3、如决定接受委托的,村集体应当与委托农户签订委托合同,并在接受委托后半个月内,将流转农户、地
    2023-02-12
    302人看过
  • 协议出让土地程序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出让。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3.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国有土地的出让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般的居住用地使
    2023-06-20
    365人看过
  • 转让集体山地的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转让集体山地的程序村委会转租集体土地应先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转让并召集村民会议讨论,最后以合理的方式转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二、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意
    2022-02-09
    20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转让法律程序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转让法律程序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转让法律程序如下:1.承包方村民委员会提出流转申请;2.协商流转价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3.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二、集体土地流转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方式;5.流转土地的用途;6.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9.违约责任。三
    2023-08-04
    346人看过
  • 征收土地有什么程序?
    征地补偿标准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
    2023-06-17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地产具体有什么样的转让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
    • 国有土地转让需要哪些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4)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有费;(5)登记发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
    • 国有土地转让过户手续要有什么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中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程序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程序(方案) 方案一:要如何申请房产过户,怎样才可以获得批准的问题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
    • 转让国有土地的过户程序?怎么办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章中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