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4:21:45 144 人看过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撤销土地使用证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4、持证明或者说明材料、身份证和申请书到国土资源局申请,经国土资源局派员现场勘测、调查核实后注销

在实践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常见的程序错误有四种:

一是,行政机关发文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行为在先,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在后;

二是,违反国务院行政公文行文的有关规定,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和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这宗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混淆,即同一个审批文件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又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批复只送达新的土地使用者,没有送达原国有土地使用者;

三是,注销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不依照国家《土地登记规则》中“注销土地登记”的规定程序办理;

四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告知原土地使用者申诉权和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登记规则》第六章“注销土地登记”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资函2000215号的有关规定精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知原土地使用者依法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为公共利益需要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批准新的土地使用者使用该宗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分析林权证撤销的具体步骤
    林权证的撤销程序如下:1、当事人到发证机关申请复议,对林权证的不合法之处提出异议,如果得到采纳,那么会自行撤销;2、当事人可以到发证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发证机关,要求法院撤销林权证。林权证是由当地林业局发放,属于行政行为。该证属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盖章生效。林权证是什么证1.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2.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八条林权争议经林权争议处理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
    2023-07-04
    117人看过
  • 农民能撤销土地使用权吗?
    农民个人意愿提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交还村集体,撤销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进行重新分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现在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基本都是归农民。原核准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可以撤销。如果土地权是乡镇政府批准的,那么该乡镇政府也能撤销土地使用权,但是需要一定的程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规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县级人民政府。原批准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只是通过批准收回的方式对相关收回行为行使监督权,防止村集体经济组织违法收回集
    2023-04-10
    30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可否撤销土地使用权证
    一、民事诉讼可否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撤销土地使用权证不是民事纠纷,所以民事诉讼不能撤销土地使用权证,撤销土地使用权证产生争议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
    2023-05-06
    30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的步骤是怎样的
    (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1、土地证工本费20元;2、土地登记费30元。另外,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使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公司股权转让的步骤是怎样的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能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2023-08-04
    42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撤销的流程是什么?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4、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
    2023-06-03
    31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划拨转让步骤
    1、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2023-02-27
    284人看过
  • 合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步骤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土地使用者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中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也随之一起转移。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其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出让,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办理过户登记。不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况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这里所说的“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是指国家暂时无法或不需转为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或者根据城市规划不宜出让而近期又不禁止转让的地块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
    2023-07-01
    392人看过
  • 注册土地使用权需要遵循哪些步骤?
    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的程序是:(1)确立房地产开发用地控制指标。(2)制定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3)拟定具体出让方案。(4)正式报批,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权限与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批准权限相同。认缴的注册资本到款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领取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2、起草公司章程,并由各股东签字(章)确认。公司章程需明确规定各股东的投资金额、所占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现金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3、凭工商管理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各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4、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5
    2023-07-15
    167人看过
  •  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具体步骤?
    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房屋转让、继承、赠与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交的材料齐全,公告期满后才能注销原土地证书并补发新证书。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土地证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
    2023-11-21
    4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能行政撤销吗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外,《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中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税
    2023-02-26
    28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步骤和补偿步骤
    一、做出征收决定(一)做出征收决定前的工作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二)市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三)公告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要载明两个内容:1、征收补偿方案(要明确补偿协
    2023-02-08
    11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网上申请,用地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个人事项,部门服务,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网上申请;2、预受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条件。;3、受理,审查该用地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提出处理建议;4、审查,审查该用地手续的合法性、审查文件及供地依据,对经办人处理建议进行审查,同时提出下一步处理建议;5、批准,批准划拨供地手续;6、办结。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单位到窗口提交资料后,正式受理,并进行审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国土窗口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3)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在本级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
    2023-05-28
    23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的法律依据
    这段内容描述了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七种情况,包括因征用全部土地、收回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国家组织移民、不可抗力导致土地权利灭失、土地使用权届满后续期未成功和终止其他土地权利等。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形包括以下七种情况:一、因依法征用全部土地而导致的;二、因依法收回土地而导致的;三、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而导致的;四、因国家组织移民而不再使用土地而导致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土地权利灭失;六、因土地使用权届满后续期未成功而导致的;七、因终止其他土地权利而导致的。 参 考 素 材 , 注 销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需 要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土地使用权已届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其次,土地使用权未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收回;第三,土地使用权未因污染、破坏等严重情况而被注销;最后,土地使
    2023-09-09
    4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的审批程序有哪些步骤?
    本文介绍了农村土地征用的基本流程。首先,用地单位应选择符合规划的农用地。然后,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办理立项等手续,提交用地正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土地征用,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一步】选择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农村土地征用需遵循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年度规划。若不符合规划,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首先要咨询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向建设单位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单位审核,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23-11-20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办理步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4
      需提供资料:(一)房改房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二)商品房、安置房、私房转让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2.
    • 办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步骤?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0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 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有哪些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如何行使商标侵权的撤销步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6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履行的步骤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0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有哪些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