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这一权利。四、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这六种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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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9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管理等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继续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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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5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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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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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6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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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主刑的的同时,如果一旦宣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会因此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1)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主刑执行期间的政治权利当然被剥夺。2)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