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什么性质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8:42:59 481 人看过

死亡赔偿金其内涵是针对人的生命的侵害而形成的赔偿义务项目,是基于受害人的死亡而产生的独立的经济赔偿义务。基于以上定义,首先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财产损害赔偿,这个观点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已达成基本共识。因为死者已经死亡,也就是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灭失,其不可能作为权利的承受主体。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死亡赔偿金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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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1日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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