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8:31:34 423 人看过

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里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行之时是特定的。所以,于将来实行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仍然有效,如以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为质权标的物。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

一、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吗

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一)担保物权属于物权的一种,但一般物权是以对标的物实际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的,而担保物权则是以标的物的价值来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

(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三)担保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因此,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

二、民法典的担保物权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物权特征有哪些,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物权特征有哪些物权特征有: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对物的管领、使用、处分、收益等。2.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3.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4.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无须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5.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6.物权是一种财产权;7.物权以特定物为标的;8.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9.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物权包括哪些权利物权包括以下权利:1.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2.他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3.准物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
    2023-06-22
    191人看过
  • 他物权有哪些特征,他物权的种类
    一、他物权有哪些特征他物权有如下法律特征: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他物权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权利,因此享有相对独立性。3.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即他物权受所有权的限制,他物权也限制所有权的行使。4.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他物权并非自由发生。其发生的途径或称方法有两种,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如留置权等他物权;二是由合同约定,如抵押权、典权等他物权。他物权无论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其具体内容均由法律所规定,并为强制性规定,因而他物权是法定物权。二、他物权的种类他物权包括以下两个种类:1.用益物权,即以一定
    2023-06-19
    409人看过
  • 民法典债务承担担保物权转让吗,担保物权的特征
    一、民法典债务承担担保物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为债务履行承担责任,担保物权可以转让的,但担保物权不能单独转让,担保物权随着主债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023-06-17
    371人看过
  • 物权担保及其法律特征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作为物保的区别于人保保证的特性,它具有以下的特征:(1)、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其中,对担
    2023-06-11
    351人看过
  • 物权具有什么性,物权有哪些特征?
    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绝对性、排他性、追及性、公示性、物上请求性以及独立处分性,是固有本质的属性,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排斥他人干涉、客体是物属于物权的特征。一、物权具有什么性物权具有直接支配性、绝对性、排他性、追及性、公示性、物上请求性以及独立处分性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物权所固有的、本质的属性。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物权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如债权的标志。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直接支配性);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限于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绝对性权利(绝对性、对世性)。4.物权是权利人排他性的享受特定物的利益的权利(独占性或排他性)。5.物权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是侵权行为的客体。6.追及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7.公示性,物权是
    2022-06-17
    55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特征一般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特征:首先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发生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中,以家庭内为行为场所。其次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第三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主要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家庭暴力的危害有哪些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1)家庭暴力首先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特别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2)家庭暴力伴随着受害人的精神摧残。(3)家庭暴力危害家庭幸福和子女成长。(4)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发展进步。《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2023-08-01
    66人看过
  • 社会保险一般包括哪些,具有哪些特征
    一、社会保险一般包括哪些社会保险一般包含五种保险,即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一起承担的,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企业承担的,无需个人缴纳。1.生育保险即指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生育而获得的收入及其补贴。2.医疗保险即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生病而获得的补助以及在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3.失业保险指劳动者在失业的期间所能够获得的补贴,可用于生活费,转业培训等。4.养老保险是指等劳动者退休后,丧失劳动能力,在养老的期间获得的费用。5.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因公负伤,暂时或者长期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获得的费用。二、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应对劳动者年老、生病、失业等各类情况而指定的一种制度,其特征包括保障性、普遍性、互助性、强制性以及福利性。1.保障性即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即几乎覆盖所有的社会劳动者
    2023-12-04
    184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
    2023-06-01
    228人看过
  • 滥用职权行为一般具有哪些特征
    构成滥用职权的行为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超越这一范围,便构成了其他违法;二是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不正当地行使权力。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6-12
    217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它有什么特征
    担保物权的基本特征: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一、担保物权什么时候设立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例如,抵押权人就债权的处分必须及于抵押权,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也不得将债权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债权与抵押权分别让与两人。所谓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这体现在:债权一部分消灭,如清偿、让与,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
    2023-03-08
    427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担保物权的基本特征: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一、抵押权的性质属于债权还是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谓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二、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是不是一样的股份质押和股权质押是不一样的。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份质押属于一种权利
    2023-03-29
    64人看过
  • 一般金融诈骗有哪些特征
    一、一般金融诈骗有哪些特征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二、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1、开设网站,打着专业公司的旗号这类网站往往打着“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有时网站上还会出现“全国各地均有代办处”的字样,目的就是为了包装自身进一步骗取中小企业主的信任。但是仔细观察这类网站,就会发现他们一般不留座机和地址,只有手机或者QQ,即使留有地址也禁不起细查。2、“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在许多的“网络贷
    2024-01-15
    134人看过
  • 重婚罪一般具有哪些特征?
    重婚罪一般具有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客观方面表现为已经登记结婚的行为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或其他法定情形;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4-04-17
    378人看过
  • 一般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
    2023-06-19
    27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具有哪些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物上代位性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等代位物上,其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由于担保物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并不以占有和利用担保财产为目的,而是以支配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为目的。所以,即使担保财产本身已经毁损、灭失,只要该担保财产交换价值的替代物还存在,该担保物权的效力就移转到了该替代物上。这种效力不但在抵押权上存在,在质权、留置权上也存在。我国担保法对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做了明确规
    • 担保物权要具备哪些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5
      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
    • 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现在的社会中,为了保障各种商业活动的进行,确保其安全性,一般会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那么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 抵押权担保担保的范围及特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9
      抵押权担保的债务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关于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担保竞合中担保物权有什么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
      1、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主债权及时得到清偿而设定的,故具有从属性主债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体现在: 第一,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 第二,担保物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第三,被担保的债权消灭,担保物权随之消灭。 2、不可分性。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权全部行使其权利。意识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之前,得对与担保物整体主张权利;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