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抵押,拆迁中应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20:54:08 341 人看过

一、什么是抵押房屋

抵押房屋是什么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我们大概可以了解到,抵押房屋就是被抵押房屋所有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如果不幸发生了什么导致债务无法履行或者其他约定的实现债权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可以就该房屋优先受偿,比如说张三借了李四50万块钱做生意,做生意过程中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张三有可能做生意失败以致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张三就可以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李四,一旦张三做生意失败无法如期还款,李四就可以要求李四履行抵押合同优先偿还,而张三抵押给李四的房子就是抵押房屋。

二、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

抵押房屋在拆迁过程除了被征收人,与债权人也是息息相关的,因为房子的灭失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所以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子涉及抵押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一下几点:

1、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作为物权人会丧失原有物权的占有,因此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所以拆迁前被征收人应该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拆迁是由,虽然根据物上代位性即担保财产因损毁灭失所得赔偿金应继续为债权担保,债权人可以获得物上代位权,但是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纠纷,同时一般情况下涉及抵押的房屋征地拆迁时需要被征收人与抵押权人重新协商,并向拆迁方出具相关的书面协议,所以及时告知抵押权人是必要环节。

2、及时与抵押权人就抵押房屋重新协议。由于房屋即将拆迁,被征收人可以与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内容重新协商,双方可以约定征地拆迁补偿方式,如果采取货币补偿方式,那么拆迁补偿款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比如张三以自己价值60万的房子作抵押向李四借了5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利息,那么如果张三的房子通过征地拆迁获得了60万补偿款,其中50万优先偿还李四,李四可以要求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提存,如果征地拆迁款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剩余的欠款将作为没有抵押权的债权存在,抵押权依然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如果采用产权置换,那么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进行登记;或者在双方同意的情况另外约定其他可抵押财产做担保,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被征收人,不动产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方能生效,同时在一般情况下,征地拆迁中需要提交与抵押权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方能申请补偿款或安置房,所以,被征收人应该在拆迁前妥善处理好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免产生更多纠纷,对抵押房屋征地拆迁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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