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东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0:11:37 452 人看过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东索赔的程序:

1、股民通过媒体报道、上市公司公告、证券民事赔偿律师的博客等途径了解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哪些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或财政部的处罚;

2、如果股民购买过受处罚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自己先核对一下是否符合律师公布的起诉条件,或者直接询问律师;

3、股民向律师提交买卖过可起诉股票的对账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身份证复印件、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复印件;

4、律师收到上述材料后,帮投资者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免费帮股民计算可索赔金额以及应当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并通知给股民;

5、如果股民愿意参加诉讼请律师帮其讨回损失,愿意支付诉讼费,律师会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等起诉材料,股民在需要签字的材料上签字并连同需要缴纳的费用一并寄给律师;

6、律师收到材料后,由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代理合同上盖章,这样委托关系就建立了。律师会将盖章的材料连同收费单据寄还给投资者,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7、在办案过程中,律师将通过网站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诉投资者案件的进展情况,待案件结案后由律师(或法院)将获赔财产转交给投资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1、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2、提交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招股说明书等文件;3、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予以审核;4、经批准后,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程序?发起人达成设立公司的协议后,可共同委托一个发起人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募集设立具体的程序我把他分为三大步骤:第1步是向政府申请,包含以下内容: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述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级商务部门。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发起人正式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级商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商务部,商务部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接下来就是第2大板块,认股募股部分,具体是开
    2023-03-02
    473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8、
    2023-04-04
    479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如何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如何发行股票?发行新股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社会公开募集,另一种是向原有的股东配售,也称配股。这两种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同时运用,就是在一次发行新股时,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东配售,同时将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流程1、新股发行决议公司发行新股,这是属于增加公司资本的重要事项,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中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股票的种类及数额等项。2、发行新股的核准公司发行新股,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3、公告招股文件公司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4、新股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
    2023-02-09
    188人看过
  • 公司上市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定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通过发审会后,发行人即可提出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的申请,报深交所核定。二、上市申请。发行人股票发行完毕后,应及时向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并需提交下列文件:(1)上市申请书;(2)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文件;(3)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4)营业执照复印件;(5)公司章程;(6)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7)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8)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9)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0)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11)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
    2023-03-04
    399人看过
  • 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
    1、虚假陈述的相关概念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2、虚假陈述行为的界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具体规定如下:(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
    2023-04-24
    65人看过
  • 上市公司条件是怎样的,上市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条件是怎样的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上市程序是怎样的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
    2023-04-05
    6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持有股股民可否索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因此,仍持有股票的股民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并不以卖出股票为索赔的前提。 风险提示:持股股民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损失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与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在受理时比较慎重,因此,准备诉讼材
    • 如果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股民能否索赔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因此,仍持有股票的股民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并不以卖出股票为索赔的前提。 风险提示:持股股民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损失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与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在受理时比较慎重,因此,准备诉讼材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仍持有股票股民能否索赔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3
      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因此,仍持有股票的股民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并不以卖出股票为索赔的前提。 风险提示:持股股民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损失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与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在受理时比较慎重,因此,准备诉讼材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仍持有股票股民能否索赔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3
      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因此,仍持有股票的股民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并不以卖出股票为索赔的前提。 风险提示:持股股民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损失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与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在受理时比较慎重,因此,准备诉讼材
    • 股东存在虚假陈述是哪些意思?哪些是虚假陈述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