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确认纠纷的法律问题简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12:30 489 人看过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须证明以下事实:

(一)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等向公司出资;继受公司股权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

(二)已为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公司股东。

2、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之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签发记载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交付股票;公司不予交付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交付义务。

通过证券交易市场购买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而成为股东者,其股东身份可以股票交易记录予以证明,其起诉请求公司交付股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

5、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登记条例将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不予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享有公司股权并请求公司履行登记义务。

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仅以其未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登记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6、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支付受让资金后,公司未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未将其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或者未将其作为公司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履行签发、记载或申请登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但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亦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8、债权人向工商登记文件中的公司名义股东主张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按照约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在上诉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不予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确认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分析
    一、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1、在股权原始取得的前提下,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修改后公司章程,效力如何?析:审核该公司章程是否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变更,如经过同意变更,则在公司内部产生效力,不产生对抗公司外部的效力。2、股权能否转为债权?能否由控股股东和某股东签订退股,即转为借款关系,将股权关系转为债权?析:不能,如未经减资或内部股东会决议,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直接将股权转为债权关系,将导致股东可以随便退股,不利于公司内外部的稳定。3、在原始取得的情况下,公司设立时即取得股权与公司成立后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股权,工商登记备案对章程效力的影响?析:前者具备发起人出资、章程、股东名册,到工商登记备案后取得股东资格,此时工商登记备案是取得股东资格的生效条件,不备案,章程无效。后者涉及出资是否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条件?出资是实质条件,目前分实缴出资、认缴出资。主流观点以形式要件为主。形式要件
    2023-03-19
    254人看过
  • 处理股东权益纠纷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公司限期提供,股东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账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理由,包括查阅的理由和目的,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或者认定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应当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6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决议后股东所持股份难以转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司盈利多年,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收益分配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如有上述争议,持异议的股东应当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协商收购事宜;逾期协商不成的,持异议的
    2023-05-02
    242人看过
  • 处理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纠纷的法律问题
    一、哪些行为算是滥用公司人格1、实质上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一人公司仅指股东为一人,全部资本由一人拥有的公司,即形式上的一人公司。广义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真正股东仅为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挂名股东,一般表现为家族式公司。现代法学理论认为,公司的特征为营利性、社团性、法人性,所以世界各国立法一般是禁止一人公司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五人以上,因此,我国立法也是禁止一人公司的。现实生活中基本不存在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但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屡见不鲜,有的夫妻两人或一家三口便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有的一人投资,全部资本由一人拥有、一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笔者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这里指的一人公司并不包括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
    2023-02-28
    210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请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4、(指定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5、公司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协商一致时,当事人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16
    360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请求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应当少于30日。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4、(指定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议结束之日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异议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权。5、公司指定购买30日内,异议股东应当与拟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其价格条件不能协商一致时,当事人主张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3-01
    15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有哪些法律问题?
    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问题:1、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3、股权转让后出现的一人公司问题。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都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以下这些: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2023-03-29
    48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确认是股东的权利的确认的过程,只有在确认股东权利以后股东的权利行使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 股权确认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实际出资情况、股东对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更多>

    #股权确认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法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权确认纠纷诉讼流程为:当事人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交证据材料;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人民法院立案;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排期开庭;审判。
    • 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纠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0
      一、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等。 二、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么? 答:不能。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三、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答:不能。股权转让并办
    • 股权转让纠纷存在的法律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股权转让纠纷存在的法律问题: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 3、股权转让后,公司不予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怎么办?
    • 农村宅基地确权纠纷的法律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
    • 公司法的股权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7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