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怎么投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10:16 283 人看过

不正当竞争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含义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显著的特征,是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即调整发生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的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以制止。对行为主体而言,法律不是直接规定其享有哪些权利,而是规定其负有哪些不作为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制裁违法行为来保护自由公平合理竞争,保护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怎么理解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手相关人员和其他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产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一种贿赂形式,但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针对商业贿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贿赂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给予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明确给对方打折,也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
    一、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自茶颜观色起诉茶颜悦色商标侵权后,这两家仅有一字之差的奶茶品牌之间的战火并未熄灭。1月5日,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再一次对簿公堂,这一次是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认为对方存在不正当竞争。一家位于长沙南门口、已经关店的茶颜观色奶茶店也成了被告之一,被索赔70万元。茶颜悦色认为,茶颜观色不仅在宣传中使用了模仿茶颜悦色的仕女图、文案、标语,门店里也使用了模仿茶颜悦色的店内装潢。观色商标早于悦色的宣传,更是让公众误认为悦色才是抄袭者,损害了商誉。此次庭审持续了4多个小时,当庭未宣判。二、不正当竞争如何认定1、混淆交易行为——造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2、商业贿赂行为——回
    2023-03-16
    236人看过
  • IBM涉嫌不正当竞争
    欧盟委员会周一宣布,正式开始对IBM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的两起案件进行调查。据了解,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的两起案件均与IBM大型计算机市场行为有关,IBM涉嫌利用其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欧盟指控IBM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法。其中一起诉讼是由仿真软件商T3和一家法国公司TrboHercles对IBM提出的,指控IBM将其大型机硬件与自己的操作系统软件捆绑销售,进行不公平竞争。另一起诉讼案件是欧盟委员会指控IBM在对待不同的大型机维护服务供应商时存在区别歧视行为。据悉,欧盟委员会执行机构发表声明表示:欧盟委员会认为,IBM涉嫌限制或推迟发售IBM自主生产的计算机零部件,从而阻碍计算机维修服务市场竞争。
    2023-04-24
    259人看过
  • 投标人不得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投标人不得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撤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三)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2023-06-09
    200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论文】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法
    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法工商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既存在于关于专利、商标、版权的许可贸易中,也存在于一般的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两个方面影响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当事人行使知识产权权利时,必须服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确立的总原则,即专利权、商标权的申请、注册,不得是为了达到限制竞争、消灭竞争或垄断的目的。因为滥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也可以成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因此,商标法、专利法都是强制许可的规定以防止当事人只注册不使用以达到垄断的目的。(2)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都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防止在知识产权领域发生的侵权行为。但是市场上层出不穷、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仅靠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此外,还有一些不在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的。如交易秘密、商业信誉、声誉等等。这些权利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如何得到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为
    2023-06-08
    88人看过
  • 串通招标投标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一、串通招标投标属于不正当竞争吗为了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招标投标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据此规定,串通投标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串通招标投标有哪些表现形式(一)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主要表现为:1、投标人之间的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虽然不一致抬高或压低标价,但彼此之间的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3、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以外的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相互勾结,造成内定中标,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1、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过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2、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澄清事项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
    2023-04-24
    192人看过
  • 百度诉搜狗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北京海淀法院近日就广受关注的百度诉搜狗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在搜狗手机浏览器中的引起相关公众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为原告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搜狗手机浏览器在浏览建议中同时设置垂直结果和搜索推荐词,将垂直结果导向自营网站的作法,是在利用用户使用自己浏览器的商业机会而吸引用户使用、体验自己所经营的其他服务,旨在争取更多商业机会。故对于百度方有关搜狗方恶意劫持其流量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搜狗手机浏览器的设计方式,存在使用了百度图标,却未调用百度搜索引擎功能的情形,使得用户可能会产生点击浏览建议,网页跳转后屏幕上显示的内容都来自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的误认,造成一定范围中的用户混淆。故法院认定搜狗信息公司和搜狗科技公司的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海淀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搜狗
    2023-04-24
    464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竞争形式。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竞争结果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竞争程度较低,竞争手段可以在表面上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相反,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竞争参与方: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而正当竞争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参与者。2.竞争结果:不正当竞争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者竞争程度较低;而正当竞争则相反,能够提高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竞争手段:在表面上,不正当竞争可以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竞争参与方竞争参与方是指在某个市场领域中,与主角竞争的各种力量。这些竞争参与方可以是其他企业、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在竞争中,每个参与方都试图获得优势并占领市场的一部分。竞争参
    2023-10-15
    41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正当竞争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大知识产权专门分类最先规定了持续性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问题,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一、诉讼时效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
    2023-06-22
    435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问题到2002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度过了十个春秋。该法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的实践和滞后的立法之间的矛盾使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控力大为削弱,修订已是势在必行。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学者们提出了各种方案,但有一点是共识,即必须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的经验。1其中,即有学者提到了《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ModelProvisionsonProtectionAgainstUnfairCompetition,以下简称《示范法》)。该法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为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第10条之2及TRIPs协议第2条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在参考了《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当今世界状况分析》[WIPO第725(E)号出版物]的基础上,于199
    2023-02-19
    325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诉讼的管辖问题
    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被告所在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确定。不正当竞争是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正当竞争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
    2023-07-05
    214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要做牢吗
    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不一定坐牢。依据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处罚:(1)、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不构成犯罪的,由监督检查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3)、不正当竞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不正当竞争(faicompetitio)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参考资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
    2023-02-20
    483人看过
  • 串通投标中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分类
    如何对串通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分类,串通投标纠纷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全部或部分投标人相互串通,抬高或压低投标价格;二是竞买人与竞买人相互串通,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公平竞争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串通投标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反垄断法》,应当认定为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串通投标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相互串通,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不得串通提高或者降低投标价格;竞买人与竞买人不得相互串通,排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区域管辖没有特别规定,应根据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范围。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
    2023-05-02
    34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国际条约、国际组织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对不正当竞争予以界定的国际条约,学术界公认为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该公约从1884年正式生效后,经多次修订,现在实施的是1967年斯德哥尔摩修订本(我国加入的就是这个文本)。巴黎公约第10条之2第2款提出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凡在工商业事务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该条款列举了特别应予禁止的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混淆行为、诋毁商誉行为、引人误解行为。我国加入的世界贸易组织重要文件之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又称为Trips)对巴黎公约第1条至12条和第19条的规定予以吸收和包容,并对巴黎公约没有规定的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作了规定。因此,巴黎公约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不正当竞争的约定,是我国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1995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编撰了《关于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的示范规定》,该规定沿袭巴
    2023-06-08
    116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与功能定位
    法律的性质,是法律规则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它决定着该部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益保护目标,也是具体法律权利义务配置的基础。关于法律性质分类的一个基本方法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罗马法中,“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私人的法为私法[2]。”即认为私法是有关个体权利与个人利益的法,公法是有关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的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初是由普通法上的侵权行为法演化而来,其目的主要是保护经营者免受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并赋予其要求赔偿的权利,因而被纳入私法范畴。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私法公法化”倾向,越来越注重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公平的竞争机制。日本学者今村成和认为日本的《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已经逐渐脱离营业者保护的市民法色彩,逐渐加入消费者保护的观点,作为衡量违法性之参考”。之所以出现这种变迁,是因为现代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损害作为一般民商事主体的经营者和特定的消费者的利益外
    2023-06-08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不正当竞争行为投诉书该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投诉书范文(一) 投诉人: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xxxxxx 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张笛xx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地址:成都市金盾路35号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xxxx 邮政编码:610072 联系方式:xxxx 本单位于**年xx月4xx日向
    • 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去哪里投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通过
    • 投诉不正当竞争扣2分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1
      竞争不一定违法,不正当竞争才属于违法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 不正当竞争投诉部门举报的话会怎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
      关于不正当竞争监管部门问题,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国家级别是工商总局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具体职能为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地方级别是各省市县工商局(分局)或合并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科、股等或市场监
    • 投诉不正当竞争问题怎样解决啊,求解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9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