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与主债权能否同时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2:10:41 102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与主债权能否同时进行

民法典对债权人撤销权和主债权能不能同时进行没有作出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如果主债权到期的,可以同时主张。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
    一、民法典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能否抵销1、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权申报过期怎么办1、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
    2023-06-19
    387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
    一、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向反担保的保证人主张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
    2023-06-19
    403人看过
  • 民法典诉讼程序进行时能否申报债权
    一、民法典诉讼程序进行时能否申报债权民法典对诉讼程序进行时能否申报债权没有作出规定,而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规定,在诉讼时,债权申报期间内的,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二、应提供的债权申报材料1、
    2023-04-26
    325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是否有生效撤销权的问题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民法典》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债权人撤销权是属于形成权,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去起诉,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民法典债权人撤销权指哪些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8-01
    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能否作为主债权合同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能否作为主债权合同民法典规定,担保人为买卖合同履行提供担保而签订担保合同的,买卖合同可以作为主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啥区别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例如,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
    2023-06-19
    103人看过
  • 债权债务是否能在民法典中相互抵销?
    可以抵消,但是要符合一些条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民法典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吗民法典规定,物业的债权债务可不可以转让,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债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债务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2023-07-11
    48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修改合同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修改合同民法典规定,债务人违约后,和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修改签订的合同,但债权人不能单方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变更会产生哪些效力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发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至于何种类型的合同变更与损害
    2023-04-18
    216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授权抵押权人
    一、民法典债权人能否授权抵押权人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抵押权人,所以债权人不能授权自己。债权人一般只能委托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权利保障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
    2023-06-19
    428人看过
  • 债务人行为能否被撤销?债权人是否有权利?
    如下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1、债务人以积极减少其财产的形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主要包括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以消极对待其到期债权的形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主要包括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请求债务人行为无效是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其所实施的行为被破产管理人主张无效。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是指债务人进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后,破产管理人主张债务人实施行为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引起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
    2023-07-06
    478人看过
  • 债务人可否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不可以。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债务人不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是什么1、债人行使撤销需以债为限;2、债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3、撤销的行使,以债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纠纷的案件;5、撤销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的行使应由债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
    2023-08-02
    52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通过撤销权撤销遗嘱行为?
    遗嘱的撤销权通常不能用于撤销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遗嘱的撤销权通常不能用于撤销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 遗嘱撤销权能用于恶意转移财产吗?遗嘱撤销权是遗嘱人生前对遗嘱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其目的是保护遗嘱人的财产权益。然而,遗嘱撤销权并不适用于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随时撤销遗嘱,但撤销的遗嘱自始不发生效力。同时,遗嘱人可以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但不能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或者他人的利益。恶意转移财产
    2023-08-27
    20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人破产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一、《民法典》中质押人破产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债务人破产后,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之一,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二、债权担保的方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
    2023-04-12
    7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
    一、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解除保证合同可以的。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合同的相关解释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关于保证合同的形式,实务中认为: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
    2023-06-19
    44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多长时间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上述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且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相关法律可参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1、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债权人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保障债权的一种权利,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名义去起诉来实现债权。2、债权人撤销权以债务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时,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和参与财产转让的
    2023-06-19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能否与撤销权一起主张?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
      1、撤销权能和债权一起主张。如果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并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来实现其债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民法典中撤销权可以转给债权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3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民法典》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
    • 债权人是否能撤销赠与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4
      1、债权人能撤销赠与合同。所谓可撤销的赠与合同,一般是指赠与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的赠与合同。对于赠与人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债权人也可以依《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民法典中怎样设置对债权人的撤销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债权人要行使其撤销权的,应当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方式,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向反担保的保证人主张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