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破产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12:13 274 人看过

商业银行破产的条件有:

(一)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三)商业银行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商业银行只有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宣告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一、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一)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吸收存款、发放银行贷款等。

(二)依据《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二、银行允许倒闭吗

现在允许银行倒闭。央行之前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通俗理解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按照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单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则最多获赔50万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美国和中国台湾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此外,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付本金,目前尚无明确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破产?
    企业法人如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一、企业宣布倒闭的条件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要怎么办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或者公司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三、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时间是什么
    2023-04-07
    222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破产
    一、商业银行破产的传导性商业银行经营的高风险性增加了其发生危机的可能性,与一般企业危机相比,银行业危机最具破坏力的就是其传导性。商业银行面临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和管理风险。金融风险一旦累积到一定量,并被公开,则金融风险具有强烈的传导性。商业银行在存取自由的原则下,一旦因一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被公开,存款人就会从银行取出存款,当提前支取的量增多或形成挤兑时,银行就会出现流动性危机,严重时使银行濒于破产边缘。而一家银行遭到挤兑,可能会引发存款人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危机,巨大金融风险会因此传导到银行体系中其它银行,使本来经营正常的银行卷入破产风险,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形成金融业的系统性危机。二、商业银行破产的强烈负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某些经济主体在其产生、消费过程中不以市场为媒介,对其他经济主体所产生的附加效应。外部效应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负的。负外部效应,就是指生产
    2023-04-24
    217人看过
  • 申请破产有哪些条件企业破产申请条件(市场
    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法偿还过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和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企业破产条件,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布破产,企业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破产以债务人无力偿还为前提,无力偿还以债务到期为条件。3、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
    2023-08-18
    477人看过
  • 有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的问题。商业银行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一般债权人已经不能再次主张权利。我认为你所谓的主张权利即追加分配(fenpei),追加分配(fenpei)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后,对于新发现的属于破产人的可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按照破产分配方案对尚未获得完全清偿的债权人说进行的补充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
    2022-11-18
    63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
    我国关于破产的正式立法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运用因为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性质而有所差异。我国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适用对象是国有企业法人,而对非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程序则依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还债程序一章的内容要求来实施。这两部法的适用对象统一起来似乎包含了所有企业法人,但实质而言,商业银行并不包括在内。依1986年《破产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不予宣告破产。虽然商业银行从法律资格而言亦为企业法人,但是由于其属于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因此,即便达到破产界限一般也不予宣告破产,而是由政府来扶持。这种对银行破产的特殊待遇,不只在中国存在,例如,美国破产法就规定,保险公司、银行、作为公共承运人的铁路公司等不能适用破产法。但是,一般不予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商业
    2023-05-05
    475人看过
  • 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破产的规定
    一、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破产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银行虽然已经可以宣布破产,但是银行破产和普通企业破产的处理方式是完全不相同的,银行破产的赔付方式是在50万以下存款的存款人可以获得全额的赔付,所以大多数人是不用担心银行破产带来的影响的,不过关于银行破产清算存款如何
    2022-02-20
    220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给赔付吗
    商业银行破产
    银行如果倒闭是会赔偿的,并且它的赔偿标准如下:中国目前《存款保险条例》具体是这样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央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换句话说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将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所以银行倒闭的赔偿,如果你的存款在50万以下是可以全额赔偿你的,如果你的存款大于50则只能赔付50万。
    2023-04-21
    226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由谁接管
    商业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不同于企业破产,采用接管终止方式,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费用、社保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如资金不足则按比例分配。 商业银行在面临破产清算时,并不会像企业破产那样一倒闭就意味着倒闭,而是称之为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当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接管结束后,接管组织应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把经营管理权交还给商业银行。 在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清偿的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
    2024-01-05
    407人看过
  • 商业银行破产国家管吗
    商业银行破产
    会管。理论上商业银行都有破产清算的情形出现。但也不叫做倒闭。叫做终止和接管;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从实际情况来说,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的过程中,都调整了网点布局,裁撤和合并了部分网点。如xx工行的部分网点撤消后业务由当地农*社接手。建设银行县级网点由信用社接收等。就这些被撤消网点而言,确实不存在了,但也不是倒闭,这只是国家银行在经营战略上的调整。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而言,国家会永远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农村信用社不会倒闭,即便是有个别的信用社清算终止,但那是经营策略上网点布局调整,存款人的利益也绝不会受任何损失。
    2023-04-21
    118人看过
  • 论商业银行破产标准的确定
    我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已近一年。《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事实上,真正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商业银行(以下银行即指商业银行)破产现象发生。由于其社会角色和功能的特殊性以及银行市场退出的传染效应,各国对银行破产大多采取特别立法或使用特殊规则。其中银行破产制度的设计是围绕破产标准这一核心环节进行的。据悉,《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因此,这时候探讨银行破产标准不仅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立法实践活动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我
    2023-04-24
    175人看过
  • 国有银行是否具备破产条件?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破产(倒闭),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与政府债务中国银行系统特别是国有银行系统的坏债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很高,这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准确数字,只能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计。为了最大限度地估计风险,避免低估问题的严重性,采用见到的各种估计当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即估计不良资产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5%。国有企业负债严重,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账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等,我们这里暂不详细分析)。但以银行坏债这
    2023-08-12
    387人看过
  • 23.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有: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8、从事同业拆借;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10、从事银行卡业务;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13、提供保管箱服务;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
    2023-08-08
    108人看过
  • 我国允许商业银行破产吗
    在我国,是允许商业银行破产,退出市场的。一、商业银行破产程序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1](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2)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7日内立案,开始对案件进行处理。(3)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10日之内应当通过媒体告知商业银行利害关系人关于商业银行拟破产事宜的行为。中止债务财产的其他民事程序和任何债务清偿活动,并召集债权人会议。(4
    2023-03-31
    253人看过
  • 商业银行是否为破产买单
    商业银行破产时是否支付赔偿金?如果一家银行破产,它将支付赔偿金,其赔偿标准如下:中国的活期存款保险规定如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本息之和在50万元以下的,全额赔偿;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银行的所有存款账户本息之和在50万元以上的,全额赔偿,赔偿金从存款银行的清算财产中提取。央行测算,50万元的还款上限可以覆盖99.63%储户的全部存款。换句话说,国家将不再为存款人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提供担保,允许银行破产。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会对存款人的存款进行补偿,但补偿有一定的限度。存款人在一家银行的存款,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元,超过限额的不予赔偿。因此,对于银行破产的赔偿,如果你的存款少于50万,你可以得到全额赔偿。如果你的存款超过50英镑,你只能付50万英镑。
    2023-05-3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商业银行破产的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 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
    • 银行破产条例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8
      银行破产法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制定。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险条例规定了银行破产后的相关问题。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
    • 企业破产案件对银行债务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25
      债主破产,债权人则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
    • 设立商业银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对于商业银行的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