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1:32:49 290 人看过

1、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民法典》对此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这一点似乎更有强调的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就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这一请求或主张就直接依职权来撤销了合同,实在是有越权之嫌。而且《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3、合同在撤销前应为有效。与合同解除不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拆迁签了白纸合同不拆可以吗

合同违反一般的民法准则或者《民法典》规定的,被拆迁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59条、第5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

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比如市场价值1000万的房子,评估为100万,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合同不合理签字了咋办?

合同不合理签字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合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那么属于显失公平合同。若符合显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合同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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