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认识
企业系统是由人、财(资金)、物、(土地、机器、原材料)、信息等几个基本要素组成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拥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是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要素。
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土地租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经营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人等单位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有偿出让。现在,我国许多企业不是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是以经营租赁方式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或其他集体单位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给使用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纳税人)相应以发生了变化。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生产活动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一亘拥有土地使用权,它就成为这个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要素。
正确认识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
有些企业认为,既然自己交了租金,就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当出租方缴纳。孰不知,自己虽以租赁名义,但是,企业实际上通过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已享有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权利即土地使用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者应征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501号)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国家税收规定纳税。因此,凡在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论通过出让方式还是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都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大量类似以上现象,取得土地使用权实例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轮窑、楼板厂等建材企业就属于此类典型。轮窑、楼板厂等经营者就是以租赁方式,通过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手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若干年。轮窑、楼板厂的经营者,就应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一、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集体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
《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对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使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实际使用人即最终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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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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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出租土地使用权怎么纳税?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2首先,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或者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土地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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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条件是什么,纳税人应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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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