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视居住迁建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以下规定:1. 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地方;2. 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会见他人或与他人沟通;3. 在传播信息时,应确保及时到达案件现场;4.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6. 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需交由执行机关保存。
以下是对《监视居住迁建规定》的改写:
根据《监视居住迁建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您需遵守以下规定:
1.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地方;
2.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否则不得会见他人或与他人沟通;
3.在传播信息时,应确保及时到达案件现场;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6.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需交由执行机关保存。
监 视 居 住 期 间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事 项 ?
监视居住期间是公安机关为侦查犯罪、保全证据、保护重要人物等需要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进行的限制行动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时间,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区域,否则将被视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不得破坏、伪造证据,不得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犯罪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时间,不得擅自离开监视居住区域,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所和时间,不得擅自离开监视居住区域,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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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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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场所一般在哪四川在线咨询 2021-08-29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刑事诉讼五种强制措施,不管是哪一种司法机关要采取的话,首先都是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或情形,之后就是按照法定程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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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监视居住的场所如何处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监视居住的场所不合法属于变相拘禁,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地点,并且说明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应该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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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场所的意见包括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人身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职务犯罪案件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坚持“敢用、少用、慎用、短用”原则,依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