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是否能兼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02:28 92 人看过

劳动者工伤赔偿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工伤赔偿金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

一、工伤没认定 主动辞职单位还赔偿么工伤么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关于工伤保险计算

工伤保险费缴纳工的数额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什么是劳动意外伤害如何处理

劳动意外伤害又称为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处理:

1、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社保局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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